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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世鼎置业有限公司柴桑区DGF2017021-1地块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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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世鼎置业有限公司柴桑区DGF2017021-1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 九江市世鼎置业有限公司柴桑区DGF2017021-1地块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九江市世鼎置业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庐山路以南,体育馆以西
4、项目概况: 九江市世鼎置业有限公司柴桑区DGF2017021-1地块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庐山路以南,体育馆以西,地理位置(E115°53′47.46〃, N,29°35′47.07〃)
5、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①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柴桑区柴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柴桑区柴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②废气:厨房油烟采取设置专用烟道措施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至大气中。
③固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验收检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pH值监测结果范围为:生活污水排口各污染物因子:pH值为7.25,CODCr最大日均值为126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45.8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30mg/L,NH3-N最大日均值为9.92mg/L,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柴桑区柴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在本次边界噪声监测中,项目所在地的噪声的昼间等效声级为55.2~59.2dB(A),夜间等效声级为46.7~49.4dB(A)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按功能区或建筑区域划分垃圾清理服务区,分类收集,设置不影响区内景观的密封式垃圾收集器,清运及时。对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部分,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使资源再利用;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做到袋装化收集。
7、项目验收意见:
8、验收评审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9、参加验收单位及有关人员:
专家组: 唐振华、张方
九江市世鼎置业有限公司: 张**
江西虹彩检测有限公司: 蔡飞翔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10、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基本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在落实专家意见及相关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1、公示期: 2020.11.11-12.08
12:意见反馈渠道
公司名称: 江西虹彩检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
联系电话: 0792-8256114
13、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1楼2020-11-11 09: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