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特变森林花园居民,已购车位,2020年10月25日购置新车,并于当晚跟物业说清楚已换车,新车未上牌前,进出车库麻烦物业给开门,并约定我们自己也尽量减少进出。
10月29日上午挂牌后开车返回车库,在进车库前与物业沟通后,物业人员打开车库卷帘门,我开着车正常驶入,在进入过程中,卷帘门突然以自由落体的速度猛然落下砸到车上,当时我和坐在副驾驶的我对象受到严重惊吓,当即给家里打了电话告知车辆被砸,我母亲当场听到后受到惊吓。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现场正在车库下坡的进入口,安全起见,我把车开走了,联系了物业经理一同到监控室查看了监控和车辆受伤情况,并将车辆开出车库进行细致查看,发现车辆天窗已损坏无法关闭、车辆整体车身大架发生倾斜、尾鳍损坏、车身多处刮蹭,车内掉入损坏的危险金属部件若干。本着不打扰业主出行方便原则下,物业经理让把车放回自己车位,并承诺会上报领导后定夺。这期间我们与物业电话沟通,含糊其辞,推卸责任,提出让我们自己启动保险,并表示可以配合还原事故现场。在我们拒绝后,又让我们提出解决方案,并表示继续上报领导。在均为得到肯定答复的情况下,我们多次去物业公司寻求领导答复,领导均不露面,只是委托并不能做出任何决定的物业经理敷衍搪塞,回复:卷帘门系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没责任。面对如此强词夺理,我们心急如焚,坚决要求面见汪总经理,11月1日11点,见到汪总经理后,其风轻云淡、侃侃而谈,对给我们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失及我母亲的身体状况丝毫不关心,回复了车辆被树刮了难道要找园林吗等等强加逻辑的无耻言论,也是让我们平民老百姓大开眼界。
三问堂堂的新特房物业大公司:1、业主交的每一笔钱用在了何处?卷帘门多久检查一次?为何在出现了几十次砸车和砸人事故后依然在使用?置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于何地?是否是草菅人命?2、未挂牌车辆进入既然是人工开启,又何以排除不是人为原因?3、在物业经理无权决定任何事情的情况下,领导迟迟不出面,新特房的领导,是否是不作为?新特房的领导的职责是什么?是出了问题后推卸责任不承担责任的吗??最后,我还想反问一下汪总,汽车撞了人,难道要找汽车生产商吗???
综上,多次沟通无果,物业始终没有拿出处理问题的态度,迫于无奈,将车堵在了车库入口,虽然时间短暂,但给广大业主朋友造成了不便,深感歉意!感谢特变各位业主的支持和谅解!
10月29日上午挂牌后开车返回车库,在进车库前与物业沟通后,物业人员打开车库卷帘门,我开着车正常驶入,在进入过程中,卷帘门突然以自由落体的速度猛然落下砸到车上,当时我和坐在副驾驶的我对象受到严重惊吓,当即给家里打了电话告知车辆被砸,我母亲当场听到后受到惊吓。事故发生后,由于事故现场正在车库下坡的进入口,安全起见,我把车开走了,联系了物业经理一同到监控室查看了监控和车辆受伤情况,并将车辆开出车库进行细致查看,发现车辆天窗已损坏无法关闭、车辆整体车身大架发生倾斜、尾鳍损坏、车身多处刮蹭,车内掉入损坏的危险金属部件若干。本着不打扰业主出行方便原则下,物业经理让把车放回自己车位,并承诺会上报领导后定夺。这期间我们与物业电话沟通,含糊其辞,推卸责任,提出让我们自己启动保险,并表示可以配合还原事故现场。在我们拒绝后,又让我们提出解决方案,并表示继续上报领导。在均为得到肯定答复的情况下,我们多次去物业公司寻求领导答复,领导均不露面,只是委托并不能做出任何决定的物业经理敷衍搪塞,回复:卷帘门系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没责任。面对如此强词夺理,我们心急如焚,坚决要求面见汪总经理,11月1日11点,见到汪总经理后,其风轻云淡、侃侃而谈,对给我们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失及我母亲的身体状况丝毫不关心,回复了车辆被树刮了难道要找园林吗等等强加逻辑的无耻言论,也是让我们平民老百姓大开眼界。
三问堂堂的新特房物业大公司:1、业主交的每一笔钱用在了何处?卷帘门多久检查一次?为何在出现了几十次砸车和砸人事故后依然在使用?置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于何地?是否是草菅人命?2、未挂牌车辆进入既然是人工开启,又何以排除不是人为原因?3、在物业经理无权决定任何事情的情况下,领导迟迟不出面,新特房的领导,是否是不作为?新特房的领导的职责是什么?是出了问题后推卸责任不承担责任的吗??最后,我还想反问一下汪总,汽车撞了人,难道要找汽车生产商吗???
综上,多次沟通无果,物业始终没有拿出处理问题的态度,迫于无奈,将车堵在了车库入口,虽然时间短暂,但给广大业主朋友造成了不便,深感歉意!感谢特变各位业主的支持和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