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河南周口拆迁办进行逼迁时,被村民拍照,拆迁办人员把手机抢过来丢进水沟。围观的残疾老人说了几句公道话,拆迁办人员强行将稀泥硬塞进老人嘴里,还往她伤腿踢了两脚,老人被120送进医院。(来源:华商连线)
[锐哥说法]
1、这件事太触目惊心,夺手机扔河沟、打人、强行往嘴里塞泥巴。哪条法律法规给他们这样的权力!这和拆迁毫无关系,是典型的暴力违法行为,甚至涉嫌犯罪行为。
2、《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村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本案中村民不同意征收补偿方案,因为补偿金额太少,本应该按照法律进行听证沟通。 但是拆迁办不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强行要求村民搬迁,并且要求先搬迁后补偿。该做法明显违背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拆迁办对法律置之不理,超越法律,采取强行措施,认为暴力和权力能解决所有事情,所以才会出现这触目惊心的一幕。
3、拆迁办人员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存在殴打、伤害残疾人的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拆迁办人员,对一位残疾的老太太,先是抓地上的黄土捂到老太太嘴里,后来又把稀泥硬塞到老太太嘴里,接着用脚踢老太太的伤腿,情节非常恶劣,应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至于打人的拆迁办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将根据老太太的伤残鉴定情况判断,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将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4、法律必须得到尊重和敬畏。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暴力拆迁,中央一直三令五申,要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的强制拆迁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本案中拆迁人员正因为不敬畏法律,才会如此猖狂,对群众随意实施暴力,绝不能姑息,必须受到严惩!#拆迁户拍照手机被扔河沟#
[锐哥说法]
1、这件事太触目惊心,夺手机扔河沟、打人、强行往嘴里塞泥巴。哪条法律法规给他们这样的权力!这和拆迁毫无关系,是典型的暴力违法行为,甚至涉嫌犯罪行为。
2、《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村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本案中村民不同意征收补偿方案,因为补偿金额太少,本应该按照法律进行听证沟通。 但是拆迁办不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强行要求村民搬迁,并且要求先搬迁后补偿。该做法明显违背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拆迁办对法律置之不理,超越法律,采取强行措施,认为暴力和权力能解决所有事情,所以才会出现这触目惊心的一幕。
3、拆迁办人员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存在殴打、伤害残疾人的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拆迁办人员,对一位残疾的老太太,先是抓地上的黄土捂到老太太嘴里,后来又把稀泥硬塞到老太太嘴里,接着用脚踢老太太的伤腿,情节非常恶劣,应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至于打人的拆迁办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将根据老太太的伤残鉴定情况判断,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将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4、法律必须得到尊重和敬畏。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暴力拆迁,中央一直三令五申,要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的强制拆迁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本案中拆迁人员正因为不敬畏法律,才会如此猖狂,对群众随意实施暴力,绝不能姑息,必须受到严惩!#拆迁户拍照手机被扔河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