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热线吧 关注:246贴子:1,335
  • 6回复贴,共1

廊坊法律公正何在?廊坊永清县馨达园小区6号楼,开发商廊坊市盛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廊坊法律公正何在?
廊坊永清县馨达园小区6号楼,开发商廊坊市盛辉房地产公司在隐瞒更改规划设计的情况下,欺诈销售并严重逾期交房,合同约定2019年6月30号交房并约定更改规划设计必须告知买受人,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交房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约定必须书面通知交房。
2017年3月我与廊坊市盛辉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并交付17万多首付款及6万电商费,但迟迟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得知因盛辉公司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未得到规划局认定,预售证,网签等事宜,直到2018年7月才取得县规划局现状认定,预售证,网签等相关手续,才于2018年10月25日与我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到2019年8月底我也未收到收房通知,于是我书面,电话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于2019年9月18日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永清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立案。
后经去县规划局,建设局查询才得知,该项目为问题楼盘,2018年6月19日县长办公会纪要决定由开发商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县建设局依据评估报告出具认定意见。2020年7月13日县建设局回复还未收到评估报告,2020年7月29日县建设局回复县政府文件中明确告知已通知建设单位立即停止交房。2020年8月6号县建设局才对该评估报告出具认定意见。由此可见在此之前开发商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
但法官以签订正式合同之时已取得规划认定为由,不承认之前的购房协议,以我起诉时间为2019年9月18号,因开发商以政府污染天气预警停工69天顺延交房至我起诉时并未超过30天为由,不承认逾期交房事实。
一目了然开发商在2020年8月6号之前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强行违规交房。另河北省政府对污染天气停工有明确的要求及内容,也出台过严禁一刀切政策,该项目为2014年就开发的项目,且2018年7月就得到县规划局的现状认定,是否在2018年10月25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有停工的必要性?开发商只提供了政府此段时间污染天气预警通告,并未提供其他如停工记录,日志,政府停工通知等证据。签订购房协议并交付首付款,写明具体楼层,房号,面积,单价等难道就没有法律效力吗?法官以起诉时间不以立案时间实在荒谬,关键是20120年8月6日之前开发商就根本属于违规交房,且至今我也未收到书面收房通知,所有这些法官视而不见,这么确凿的逾期交房回避不提,法律公正何在?希望政府做主,还法律公正!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20-10-14 15:44回复
    真是让老百姓没地方说理了。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20-10-14 16:07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