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我校积极开展减轻学生过重业负担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不减少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等学科课时,严禁课程表安排与实际执行不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二)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科学设计作业,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鼓励学生自己设计作业。分层布置作业或布置弹性作业,不搞一刀切,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严格实行作业总量年级或学校审核把关制度。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作业当堂布置,不以微信等方式布置作业,不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不安排家长打印作业、对答案等。规范作业批改。坚持谁布置谁批改,谁布置谁检查。作业批改由教师完成,不让家长或学生代为评改作业。学校定期对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符合规定要求。
(三)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保证不少于8小时睡眠时间。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点。
(四)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控制考试次数,规范日常考试。期中和期末考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进行。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学科单元测试实行无分数评价。科学使用考试结果,发挥考试的诊断作用,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学生考试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单独反馈给学生。不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五)规范学校及教师假期行为。节假日期间,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统一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自习,也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不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与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拉生源。
(六)严格教辅资料管理。学校依据市教育局确定的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按照自愿购买原则组织学生选用,学校可为学生代购,但不从中牟利。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不在市推荐选用的教辅资料目录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不减少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等学科课时,严禁课程表安排与实际执行不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二)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科学设计作业,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鼓励学生自己设计作业。分层布置作业或布置弹性作业,不搞一刀切,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严格实行作业总量年级或学校审核把关制度。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作业当堂布置,不以微信等方式布置作业,不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不安排家长打印作业、对答案等。规范作业批改。坚持谁布置谁批改,谁布置谁检查。作业批改由教师完成,不让家长或学生代为评改作业。学校定期对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符合规定要求。
(三)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保证不少于8小时睡眠时间。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点。
(四)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控制考试次数,规范日常考试。期中和期末考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进行。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学科单元测试实行无分数评价。科学使用考试结果,发挥考试的诊断作用,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学生考试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单独反馈给学生。不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五)规范学校及教师假期行为。节假日期间,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统一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自习,也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不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与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拉生源。
(六)严格教辅资料管理。学校依据市教育局确定的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按照自愿购买原则组织学生选用,学校可为学生代购,但不从中牟利。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不在市推荐选用的教辅资料目录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