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再说小三罪,如果说杀人罪还有值得深入讨论的必要,那么小三这条罪名就完全属于无中生有捏造是非,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灰原哀自始至终与这条罪名搭不上半点边。
所谓小三,在法律上是“第三者”的简称,是指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而我之前里视频说的新兰之间既没结婚也没领证,就是指法律上只要新兰没有结婚之实,小哀即便主动介入新兰的感情,也不构成任何罪名。
后来我看到不少小伙伴给我科普,说即便没结婚,新兰已经是恋人关系,强行介入也是小三。
当然如果硬要从道德的角度上做文章,民间确实也有这种说法,可是小哀有介入新兰的感情吗?有吗?没有吧?
小哀对柯南只有暗恋之情,无半点阻碍其恋情之举,又何来小三之说?
我在这里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小哀真的是小三,甚至哪怕她动一点点类似的心思,不好意思,至少在这一千集里面,临时解药你柯南别想拿到一粒,新兰二人的恋爱更是想都不要想。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她只是站在远处,默默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少年奔向另一个女孩,不做打扰。
而且我真的就纳了闷了,女二喜欢男主在文学作品里不是再正常不过的设定吗?怎么在名柯里面就不行呢?
有人问小哀为什么偏偏要喜欢柯南,那我倒是想反问一句,小哀不喜欢拯救自己的眼镜超人,难道喜欢对自己来了几枪的琴酒吗?
一个18岁少女连偷偷喜欢一个帮助自己脱离苦海的英雄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小哀对柯南的情感发乎情止乎礼,柯南亦将其视作必须保护的同伴,二人同病相怜互相理解,关系清清白白,怎么在你们眼里就这么不堪入目呢?
小哀是小三,新一是渣男,呵,这些话真亏你们说的出口。
还有人说,即便小哀不是小三,但是强行凑CP的柯哀党就是要让小哀做小三,甚至引申出来喜欢柯哀=让哀做小三=不是真正喜欢小哀这一神逻辑,进而被某些人奉为至理名言。
这大概是我今年听过最可笑的话,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我不知道这种人是不是活在上个世纪,在这个各种同性CP都被日益承认的今天,居然还有人以道德绑架为由来干涉一个正常的异性CP。
每个人生来都是不同的个体,凭什么强求别人跟你的想法一致呢?难不成喜欢柯哀的就不是柯迷了不成?
况且大部分的柯哀党不是讨厌到非要拆掉新兰,而是相比于新兰我们更喜欢柯哀的相处模式而已。
甚至很多人的这种喜欢,只是觉得二人般配或者对手戏好看,不带任何对新兰CP的半点恶意。
哪怕像我这种忠实柯哀铁粉,也知道结尾必是新兰,所以你们到底为什么容不下呢?
不喜欢不等于讨厌,更多时候只是不够喜欢。
之前看到一个让我十分感慨的言论,大意是说民配的CP很不容易,要经历各种糟心事。
我之所以把这个截图放出来不是装可怜,也不希望别人可怜,仅仅是让大家明白,对于一个CP和人物你可以不喜欢,但是还请给予起码的尊重,我始终认为二次元的氛围就该是自由平等互相尊重的。
我之前曾在一个视频下面说过,对喜欢的事物给予支持,对不同的声音充分尊重,对低俗的言行坚决抵制,这才是真正的成熟与包容。
今天,我觉得有必要把这话再说一遍,与诸君共勉。
综上,我的结论是,灰原哀不是小三,柯哀党也不是让小哀做小三,而是说这话的人,带着一副名叫偏见的有色眼镜企图给哀迷们套上道德和舆论上的枷锁罢了。
不过很可惜,让你们失望了,我们不吃这套,其他柯迷也不会受你们糊弄!
那么论证的部分到此结束,解释到这个地步我想已经足够清楚了,想懂的人自然已懂。而那些真正装睡的人,即使我说的再多也是叫不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