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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原哀犯了杀人罪?结局被判刑?——再谈灰原哀有罪论兼驳小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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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视频为修改版,之前那个删了)


IP属地:江苏1楼2020-10-11 16:32回复
    Hello各位好久不见,我是鸽了许久的97。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我做了一期吐槽关于灰原哀雷人语录的视频,看到很多小伙伴的留言和支持真的非常感动,但是由于那期视频调侃和戏谑的语言居多,整体上是抱着整活的态度来做的,所以里面的许多论证我自认确实不够完善。
    因此也有一些细心的哀迷对此心存疑虑,她们在私信和评论里认真地问我,9797,小哀到底有没有罪?甚至按照法律会不会被判刑?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萦绕在每一个哀迷的心头,毕竟这是我们发自内心喜欢的人物,我们当然希望她是集齐一切优点,让外界无可指责的形象,至少不会是正常人眼里的罪犯。
    可这世上多的是事与愿违,据我这么多年在各个平台看名柯的经验来看,观众们对灰原哀这个人物的评价大体上可以说是毁誉参半。
    当然有关性格和行为上的批评是正常的,没有一个人物能让所有人喜欢。
    然而在一些有心人的发言里,小哀的各种有罪论甚嚣尘上,正所谓三人成虎,这自然也引发了不少哀迷的忧虑和其他柯迷们的疑惑。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灰原哀真的如他们口中所说的那样十恶不赦吗?我们哀迷又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这个人物?
    今天,我将用一个视频告诉你答案。
    事先声明,我花费心思做这期视频不是为了打口水仗,只是希望能给有类似疑惑的哀迷们一点信心以及给其他有兴趣的观众们做个小小的科普。
    至于那些故意抹黑角色的人,我从来没想过说服他们,既无必要,也没可能。
    毕竟对于这些人而言,不喜欢三个字才是最大的罪名。
    如果你是要给我泼凉水觉得我的论证没有必要,建议直接点击右上角的关闭,免得耽误时间。
    那么,说明正式开始。


    IP属地:江苏2楼2020-10-1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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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原哀被人提及最多的罪名有两条,杀人罪和小三罪。
      先说杀人罪。
      由于原作中暂时没有提及小哀有过任何亲手杀人的行为,所以杀人罪主要是指宫野志保参与黑衣组织活动并研制了A药,而A药又被琴酒等人擅自拿去做人体实验,这才导致了名单上的人员死亡(包括新一变小)。
      于是按照正常的逻辑来看,小哀的做法虽然算不上故意杀人,但似乎也算个从犯,因为她是明知A药有极强的致死性但是却没有加以强烈阻止,一直到明美被杀前都是如此。
      这看似符合间接杀人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这一释义。
      可是这种想法至少忽略了三点细节:
      首先,宫野志保是被胁迫参与组织和研制A药的,这点应该没有太大争议。
      组织以宫野志保和宫野明美两姐妹的生命威胁彼此为组织效力(主要是前者),二人主观上不存在帮助组织做事的意愿,这点从明美为解救小哀甘愿抢劫银行和明美死后小哀立即停止研究A药的行为就能够看的出来。
      为了保全自己和姐姐的性命,小哀接受了组织的条件—即帮其研制药物,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应当属于一种紧急避险。
      即符合“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从之前罗翔老师分析明美抢劫银行的案件,认为明美对到底参不参与抢银行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于是判定其属于胁从犯和避险过当来看。(具体视频链接会放在评论区)
      我个人认为小哀的可选择性比明美还要小,因为她是受到比明美更加严格的看管与监视(琴酒亲口说其是人才不能放掉),如果不以制造A药保护自己,很有可能会受到生命危险(拒绝研究后被监禁可以证明这一点)。
      不过罗翔老师也说过,紧急避险不能够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一旦牵扯到别人的生命,那么基本属于避险过当(可能要收到处罚)。
      可是这又有一个疑点,就是组织让小哀研制的A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药物?或者说研究A药的目的是什么?
      这有区别吗?有,而且区别很大!
      如果组织让小哀研制的A药,一开始就是奔着杀人毒药条路去的,那么小哀保护自己就是建立在伤害其他人的生命之上的,按照这样的情况,我认为小哀的罪名就是避险过当或者是胁从犯。
      当然,在法律上,无论是避险过当还是胁从犯,都可以依据犯罪情节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罪名和处罚一般并不严重)。
      可如果组织让小哀研制的A药,是有着别的目的(不含杀人),只是在小白鼠实验中意外发现这种药有着会导致人体死亡且无法检测的副作用,所以琴酒等人擅自把A药拿去用作杀人的道具的话。
      那么就和上面完全不一样了,小哀保护自身的方式是不以威胁他人生命为代价的,所以如果是这样,小哀做药就应当属于紧急避险,即便的确造成了受害者死亡,可由于小哀没有能力避免组织使用A药(自身难保),依然有很大可能是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的。
      而目前的情况是,A药的真正功效和组织目的的谜题还未解开,而从已有的线索来看,组织研制A药单纯为了杀人的可能性并不大,毕竟A药已经至少造成三人变小(柯南小哀玛丽),这说明A药的真正功效很可能就是如此,只是琴酒恰恰不知道这一点罢了(可怜的琴爷)。
      所以我个人认为小哀的情况大概率是后者,即研制A药是出于紧急避险保护自身生命安全而做出的不得已选择,所以不存在杀人的罪名,亦不用受罚。


      IP属地:江苏3楼2020-10-1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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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细节,由小哀亲手研制的A药到底导致了多少人死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要判罪的话)直接关系到小哀的罪名轻重。
        作品中琴酒给新一灌药时明确说过(两版的第一集都是如此),这是A药首次做人体实验。
        而后不久,小哀也服下了A药。可是我想请大家回想一下,自此之后,除了贝姐强吻玛丽灌下A药的情节变小以外,还有出现过被组织拿去杀人的相关情节吗?
        有人说A药的名单不就是受害者么,上面都有名有姓的,除了新一以外都死掉了。
        可关键在于我们是不知道那份名单具体来源的,工藤新一是吃了A药,可是名单上面的羽田浩司却是十七年前就死于非命的人,当时小哀刚刚出生不久,她拿什么去研制A药?
        小哀是天才不假,可要说她两岁就能参与A药的研制,我不知道大家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具体的数量都不搞清楚,拿什么定罪?怎么判定情节是否严重?
        虽然我不是学法律的,但也知道法律的定罪与量刑必须要有证据,没有具体证据,一切都是空谈。
        最后一个细节,就是小哀戴罪立功的表现。
        小哀自叛逃组织后,不仅一直致力于研制A药的解药以弥补自己的错误,而且多次给柯南透露关于组织的情报,当然因为硬拖剧情的需要和自身情报不足的原因,小哀所说的情报也非常有限。
        但是至少琴酒和朗姆的信息是小哀亲口说明的吧?
        而且名柯的剧情还未完结,如果小哀此后还有更多帮助追查组织的表现,那就有更充分的理由来证明这一点。
        而根据法律,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具体也要根据后续的情节才能判定。
        综上所述,以上三点细节分别决定了小哀是否有罪、罪名轻重和量刑多少。
        而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按照现实情况,要判定小哀的罪名甚至刑罚有太多的模糊之处。
        单单因为小哀研制的A药被琴酒拿去杀人就判定小哀是杀人犯,是完全站不住脚的,重点还是在于A药的研究目的是什么,不搞清楚这个问题,任何人空口白牙地要定小哀的罪,所有哀迷都不会答应。
        最好的结果是既无罪名也无刑罚,小哀清白一身。
        哪怕按照最坏的结果,小哀是胁从犯或者避险过当,可如果加上戴罪立功甚至自首的行为,是完全有可能免除刑罚的。
        现实情况都尚且如此,更别谈动漫了,而且老柯迷都知道,红方人物犯法行为也不少。
        如果真要斤斤计较,那我估摸着不少人都要去牢房里蹲几年。
        所以在此我敢放心地向所有哀迷们保证以下两点:
        第一,小哀主观上从始至终不存在任何杀人的想法,与琴酒、贝姐等黑方人物有着本质的区别,更论不上什么杀人犯的名号,我们不需要有任何心理负担;
        第二、小哀定罪甚至判刑的概率极低(几乎不存在),大概率是成为一个普通人正常生活,所以请不用担心结局。
        相较之下,大家还是担心决战时小哀的生命安全我觉得更有必要一点,毕竟到时候青山老贼强行发病硬要挑一个红方人物牺牲也不是没可能的。
        以上,就是我对杀人罪的看法。


        IP属地:江苏4楼2020-10-1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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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再说小三罪,如果说杀人罪还有值得深入讨论的必要,那么小三这条罪名就完全属于无中生有捏造是非,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灰原哀自始至终与这条罪名搭不上半点边。
          所谓小三,在法律上是“第三者”的简称,是指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而我之前里视频说的新兰之间既没结婚也没领证,就是指法律上只要新兰没有结婚之实,小哀即便主动介入新兰的感情,也不构成任何罪名。
          后来我看到不少小伙伴给我科普,说即便没结婚,新兰已经是恋人关系,强行介入也是小三。
          当然如果硬要从道德的角度上做文章,民间确实也有这种说法,可是小哀有介入新兰的感情吗?有吗?没有吧?
          小哀对柯南只有暗恋之情,无半点阻碍其恋情之举,又何来小三之说?
          我在这里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小哀真的是小三,甚至哪怕她动一点点类似的心思,不好意思,至少在这一千集里面,临时解药你柯南别想拿到一粒,新兰二人的恋爱更是想都不要想。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她只是站在远处,默默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少年奔向另一个女孩,不做打扰。
          而且我真的就纳了闷了,女二喜欢男主在文学作品里不是再正常不过的设定吗?怎么在名柯里面就不行呢?
          有人问小哀为什么偏偏要喜欢柯南,那我倒是想反问一句,小哀不喜欢拯救自己的眼镜超人,难道喜欢对自己来了几枪的琴酒吗?
          一个18岁少女连偷偷喜欢一个帮助自己脱离苦海的英雄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小哀对柯南的情感发乎情止乎礼,柯南亦将其视作必须保护的同伴,二人同病相怜互相理解,关系清清白白,怎么在你们眼里就这么不堪入目呢?
          小哀是小三,新一是渣男,呵,这些话真亏你们说的出口。
          还有人说,即便小哀不是小三,但是强行凑CP的柯哀党就是要让小哀做小三,甚至引申出来喜欢柯哀=让哀做小三=不是真正喜欢小哀这一神逻辑,进而被某些人奉为至理名言。
          这大概是我今年听过最可笑的话,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我不知道这种人是不是活在上个世纪,在这个各种同性CP都被日益承认的今天,居然还有人以道德绑架为由来干涉一个正常的异性CP。
          每个人生来都是不同的个体,凭什么强求别人跟你的想法一致呢?难不成喜欢柯哀的就不是柯迷了不成?
          况且大部分的柯哀党不是讨厌到非要拆掉新兰,而是相比于新兰我们更喜欢柯哀的相处模式而已。
          甚至很多人的这种喜欢,只是觉得二人般配或者对手戏好看,不带任何对新兰CP的半点恶意。
          哪怕像我这种忠实柯哀铁粉,也知道结尾必是新兰,所以你们到底为什么容不下呢?
          不喜欢不等于讨厌,更多时候只是不够喜欢。
          之前看到一个让我十分感慨的言论,大意是说民配的CP很不容易,要经历各种糟心事。
          我之所以把这个截图放出来不是装可怜,也不希望别人可怜,仅仅是让大家明白,对于一个CP和人物你可以不喜欢,但是还请给予起码的尊重,我始终认为二次元的氛围就该是自由平等互相尊重的。
          我之前曾在一个视频下面说过,对喜欢的事物给予支持,对不同的声音充分尊重,对低俗的言行坚决抵制,这才是真正的成熟与包容。
          今天,我觉得有必要把这话再说一遍,与诸君共勉。
          综上,我的结论是,灰原哀不是小三,柯哀党也不是让小哀做小三,而是说这话的人,带着一副名叫偏见的有色眼镜企图给哀迷们套上道德和舆论上的枷锁罢了。
          不过很可惜,让你们失望了,我们不吃这套,其他柯迷也不会受你们糊弄!
          那么论证的部分到此结束,解释到这个地步我想已经足够清楚了,想懂的人自然已懂。而那些真正装睡的人,即使我说的再多也是叫不醒的。


          IP属地:江苏5楼2020-10-1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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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在视频结束之前,我想对哀迷们说几句心里话:
            “在我眼里,灰原哀这个人不是完美无缺的,她冷漠,懦弱,毒舌,傲娇,不够可爱,而且遇事老想着自我了断,可即便如此,她不曾有过任何恶意伤害他人的想法,也不曾插足过新兰间的恋情,更不曾找理由为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开脱。”
            “相反,她无数次地悔恨,说自己是鲨鱼,正常人类的感情与她而言太过炙热。后来,好不容易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在众人的帮助下,她逐渐感受到亲情、友情和爱情的存在,即便最后那个已经注定有缘无分。
            可是没关系,人的一生总有一些求之不得的东西,她从不贪心。她打心底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情感,甚至爱这些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她就如同一株从淤泥中艰难生长的荷花,在探出泥巴的那一刻迎来了新生,向着阳光的方向茁壮成长。也许她的根叶上还残存着几点漆黑,也许这辈子也抹之不去,甚至可能要为其付出更多的代价。”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无论有什么借口,人做错事受到惩罚是应该的。至少现实里的我们分得清善恶,辩的清是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所以,万一结局小哀真的被定罪甚至被判刑,我也会一直一直喜欢着她,我也希望全体哀迷们能一直一直喜欢着她,她值得如此。”
            说到这里,我想其实柯南的最后小哀是否真的有罪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她在你心中是否有罪,是否值得被人喜欢。
            生活已然不易,管他人流言蜚语,他要说便任由他说。
            我只坚守本心,爱我所爱,足矣。
            十年哀迷,一如既往,屏幕前的各位,你们呢?
            end


            IP属地:江苏6楼2020-10-1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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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0-10-1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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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10-1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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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反手就是一个三连


                  IP属地:山东11楼2020-10-11 19:46
                  收起回复
                    dd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0-10-11 21:32
                    收起回复
                      DD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0-10-11 21:34
                      收起回复
                        dd,已三连支持!!


                        14楼2020-10-11 21:51
                        收起回复
                          dd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10-1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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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97在贴吧也有号啊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10-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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