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来评论一下,如果有某某街道办事处主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应该是该当何罪?我讲的是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主任将永进在五里屯棚改项目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居体他和黑恶势力有啥关系,从他的表现做事不得而知,令人怀疑!肯定是有利益关系!他在黑社会邵昆等人打伤工人的当天,就迫不及待的招开所谓的政府会议,当场宣布废除我们合同,并把合同无任何理由交给黑恶势力邵昆,吴香环等人!此人胆大包天,以政府给他的手中权力,勿灭事实,串改证据!并以黑恶势力他们提供的伪证为由,以权谋私,谨保私利!大家都评评,这种人该不该曝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