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抡车男”郭小亮在温州“一砸成名”,荣誉纷纷而来。1月20日,温州市公安机关出具认定书,认定郭小亮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据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治安二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自郭小亮所在公司将其事迹上报后,他们通过鉴定,认为郭小亮的行为符合《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据此,鹿城区公安分局于1月20日出具认定书,认定郭小亮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
“抡车男”郭小亮见义勇为的事迹被报道后不仅引起网友的热议,也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之前,他先后被授予温州市“二等治安荣誉奖章”、“温州市见义勇为好青年”、“沁阳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康松基金会”1万元奖励。在这之前,在郭小亮的家乡,沁阳市委书记陈敬如对郭小亮事迹作批示并上门送上5000元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