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决定,在《大无己帝国刑法》中添加以下一项条款:
机构教育虐待罪:非法办理教育机构,或在教育机构中工作,并在教机构中虐待学生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微的,依法判处五十年以上徒刑或者三十年以上劳刑;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并没收工作所得所有收入外加一亿无己元,死刑以枪决或者绞刑方式执行。
机构教育虐待罪:非法办理教育机构,或在教育机构中工作,并在教机构中虐待学生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微的,依法判处五十年以上徒刑或者三十年以上劳刑;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并没收工作所得所有收入外加一亿无己元,死刑以枪决或者绞刑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