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冀州区税务局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的
公 告
2020年冀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为9月15日至10月31日。为保证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人员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仍按100元档次缴费(政府代缴)。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征方式
银行代征方式,即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收现、银行自助机、银行APP自主缴费。目前,冀州有中、农、工、建、邮储、民生、农商行、邢台8家银行可办理缴费业务。
(二)网上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缴费人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或者选择“支付”中的“城市服务”,选档缴费。
2、“河北税务”手机APP:缴费人下载安装“河北税务”手机APP,选档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选档缴费。
4、支付宝缴费:“城市服务”中选择“社保”,选档缴费。
(三)税务窗口征收
1、窗口缴费:缴费人可直接到税务窗口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告知工作人员是缴纳本年度费款还是补缴以前年度费款。支持二维码缴费和刷卡业务。
2、自助终端缴费:自助终端支持自主申报和特殊缴费确认申报。支持二维码缴费,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支持刷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冀州区税务局
2020年9月15日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的
公 告
2020年冀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为9月15日至10月31日。为保证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人员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仍按100元档次缴费(政府代缴)。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征方式
银行代征方式,即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收现、银行自助机、银行APP自主缴费。目前,冀州有中、农、工、建、邮储、民生、农商行、邢台8家银行可办理缴费业务。
(二)网上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缴费人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或者选择“支付”中的“城市服务”,选档缴费。
2、“河北税务”手机APP:缴费人下载安装“河北税务”手机APP,选档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选档缴费。
4、支付宝缴费:“城市服务”中选择“社保”,选档缴费。
(三)税务窗口征收
1、窗口缴费:缴费人可直接到税务窗口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告知工作人员是缴纳本年度费款还是补缴以前年度费款。支持二维码缴费和刷卡业务。
2、自助终端缴费:自助终端支持自主申报和特殊缴费确认申报。支持二维码缴费,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支持刷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冀州区税务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