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丽莉吧 关注:1,796贴子:85,780
  • 0回复贴,共1

『lily's way』【搬运】《喂》来自-我只能短暂地陪你一辈子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此文搬运自Lily的微信公众号(ID:lilylu19881130),喜欢的话可以关注,发布时间是2015年5月27日。如有不妥,联系删除。


文/卢丽莉
【壹】
我叫它‘喂’。
并不是说它本来就没有个名字什么的,前任女友给它取了个略高端洋气的名字,英文,Louis还是William,时间隔得太久而记不清了。
就像所有在时间里逐渐变得模糊不清、重影叠生的记忆一样,样貌,姓名,气息,温度,都慢慢落入一片无法触摸的虚无。
爱情会消失,记忆会淡化,印记会褪色,曾经存在过的确凿无疑会变成一笑置之。时间是最伟大的魔术师,把一切铭心刻骨的变得渣都不剩。
唯有它。
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我就讨厌它。
准确地说,我并不只是讨厌它,我讨厌所有关在宠物店漂亮地展示在橱窗里或随意地在街头乱窜又或者装着一副可怜巴巴样子地缩在废弃纸箱里的小动物。
我讨厌所有小动物,我觉得它们的存在既肮脏又烦人。我更讨厌那些养小动物的人,那些把一只狗或一只猫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女,为它起名起姓帮它穿衣洗澡带它散步游玩还一天到晚追着它屁股后面拍来拍去拍完它的艺术照就拍自己跟它的合照发朋友圈发微博发Instagram发来发去都还嫌不够还要跟谁一见面就开始聊他家宠物的一日三餐拉屎拉尿的屁事然后宠物一有什么事是失踪了还是死了就比死了亲爹妈还要哭天抢地的人,真是再讨厌也没有。在我的观念里,有时间去照顾一只跟自己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的宠物的话,还不如去用心经营好跟一个人类的关系。
但有时你想经营好跟一个人的关系,就不得不忍受一些你不喜欢不愿意不高兴的事情。
在我的情况里,那是一只狗。
“哇~!好可爱~!”
这是我的女友,准确地说,我的前任女友在看到它的瞬间所说的话,带着娇气的兴奋与可爱的拖音。
女友是喜欢可爱的毛绒绒的东西的,说话喜欢带着懒音拖音,遇事习惯撒娇的,标准的小女生。我追了她四个月,而在我们终于在一起后一个月的时间,在我向她提出‘不如一起住’的建议之后,她也提出了‘不如一起养条狗’的建议。
当时的我,是真的很喜欢她,只是看到她的样子听见她的声音,就会莫名地心软。在她面前,我竭尽所能地展示出一个完美的温柔的恋人形象,如此全心全意,以至于那段时间,我的脑子像突然变笨了很多很多,我什么都无法想,除了想让她开心。
因而才犯下了这个错误。
女友看上的是一只据说拥有纯种血统的,母亲是某赛级后代的,算是精品级的橙棕色博美犬,原价3500,现在正在做特价,只要2499。当然,这所有的据说都只不过是据宠物店老板所说,而且他所说的一切,无论是纯种也好赛级也好家族有没有病史也好什么都好,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喜欢。
因为她喜欢,因为她看着它时所表露出来的高兴的样子,所以即使这意味着接下来好几个月的节衣缩食,意味着将要去再做多几份的兼职,甚至是说些谎言从父母手里弄些钱来,辛苦或者什么都不重要。只要她开心。
那一年我十九岁,做着家教与销售楼盘的兼职,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单身公寓,跟喜欢的女生在一起,养着一条狗,每天在学习工作与恋情中忙碌得不知所以,大片大片的流云从青春顶空掠过,我心满意足又一无所知,直到有一天打开家里的门,看到女友跟别人躺在我们一起去挑选购买的床单上,而那只橙棕色的博美犬欢快地摇着尾巴朝我跑来。
我忽然想起一句话。
我们说一生一世的时候,其实内心都是相信的,我们确信在这苍茫的天地之间,有什么不可改变的东西存在于两个陌生的个体之间,我们全心全意地相信有什么特别的,不一样的东西在我们之间,使我们变得跟其它的人,都不一样。
直到有一天,时间改变了所有确凿无疑的过往曾经。
【贰】
因为事隔多年,我现在已经记不得那些哭喊争吵,那些灰心绝望。
我在二十岁的那一年里,第一次知道人的心是可以痛的,那种痛,像是有什么把你揪着,扯着,剧烈地拉着而无法放手,那是在脑子里,在肉体上可以感觉到的真真实实的痛楚,就像用刀尖去刺,真实的有伤口会流血的痛。而在此之前,‘心痛’对于我而言,都只是一个写在书本小说里的太过夸张略嫌造作的词。
女友在分手后就搬离了我们一点点装饰摆建出来的公寓,我坐在床上看着她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东西装进行李箱里面,一句话都没有说。在她收拾妥当之后,她拿出钥匙放在门边的鞋柜上,看了我一眼,然后旋开门离去。
在门关上之后,我像忽然被什么抽尽了力气一样倒在了床上,同住了一年零四个月的屋子里,被单上,门缝边,空气里还藏有着她的味道。我把头埋在床单里,呼吸着她的感觉沉沉睡去。
我记得在她走后,我昏沉地睡了好几天。具体是几天呢,现在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当时自己是怎样醒了又睡睡了又醒,手机响也不应答,就由着它在一边响到没电,该上的课该做的事一件都想不起来,整个人像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里,就连有没有吃过东西有没有喝过水,都是模模糊糊的。当时大概也是有想过的,就这样下去,死了也未必是件坏事。
可是它叫醒了我。
女友在分手的时候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离开,独独没有带走这只我一直就很讨厌后来也照样喜欢不起来的狗。
平心而论,它是一只很省事的狗,不挑食,没有生过病,甚少吵闹叫嚷,从来不抓沙发只抓木椅子,甚至会自己跑到指定的地方方便解决。在我跟它相处的记忆里,我很少带它散步,一般都是我把电梯门打开了,按到一楼,它就会自己窜进去,自己到外面散步,然后差不多半小时之后,我会到公寓楼下“接”它。它是整个小区里唯一没有带项圈的狗,其它养狗的人家总是对此啧啧称奇,在养它的这些年间,我不下百次地被毫不认识的陌生人带着羡慕的神情问我是怎么样,在哪里把狗训练成这样的,而我通常对此抱以一脸茫然。至于在吃的方面,它也是十分随便的,我从来没有买过狗粮,它一般都是吃我吃过的剩饭菜或者是外面打包的余料,在它吃食上我唯一花过的心思,就是注意不把鱼拿给它吃,以免哽着麻烦。这里说的麻烦,不是指麻烦到它,而是指麻烦到我。
总而言之,要是能用什么来形容它的话,第一个跳进我脑海的词汇不会是诸如“可爱”、“乖巧”、“聪明”之类的东西。而是“省事”。它真的省事到在我跟女友分手之后,我在家里昏睡颓废,任由手机响了又响,任由别人把门敲了又敲的几天里,我没有一秒钟注意到它的存在。
当然它也许曾自己跑来跑去在屋子里找吃的,也许曾抓门抓床角表示想出去溜一下的愿望,甚至也许为了塑料盆里已经满溢出来的粪便而烦恼隐忍。但在它终于忍不住带着臭气冲天的身体跟所剩不多的体力跃到我床上爬到我枕边之前,我真的一点都没有注意到过它。
而在我模糊地睁开眼,看见躺在我面前用一双含水滚圆的大眼睛无辜地看着我的它时,我第一反应就是把它扔下床。
我是这么想的,若是换作平时,我大概也是会这么做的,但当时的我因为多天没有进食而手软脚软,懒得动弹,它也不叫,就这么一直看着我。就在我们大眼瞪小眼地瞪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我忍不住——主要是受不了从它身上散发出来扑鼻的腥臭味——坐了起来,提起一口气把它拎到浴室,盛了一脸盆的水然后把它扔了进去。
从脸盆前站起来的时候,我因为突然的起身而感到一阵晕眩,双眼一黑,我闭起眼睛摇晃地找到门框扶住,等好不容易缓过来之后,我才慢慢睁开眼。
就像电影里出现的镜头一样,一切事物在我眼前从模糊混沌的光眩,慢慢变得清晰起来,我看着东西乱成一团,大片粉尘在空气里浮动的屋子,有另外一些什么也渐渐在我心里,变得清晰了起来。
我扶着门框站了一会,抬起脚,走到角落去翻了很久,翻出了一包饼干,就着自来水把整包饼干啃下去。吃下最后一口饼干后,我站起身来开始帮狗洗澡,收拾整理房间,洗衣晒被,扫地拖地。等到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天空已经变成橙黄的颜色,我换过衣服下楼买菜顺便把它放下去走走。
“喂。”我向它示意。
它于是欢快地摇着尾巴跟在我后面,从公寓跟到菜市场再跟回来,我们一起上楼,回到家后我开始洗洗切切炒炒地忙碌了一大轮,等到三菜一汤上桌后,天已经黑透了,我拿出平常喂它的盆子,把热饭热菜盛好拌匀,放凉一些之后就把盆子放在地板上招呼它来吃,它迅速地一溜烟窜过来,明显一副饿坏了的样子狼吞虎咽了起来。
我没有再看它,因为我自己也饿得要命,拿起碗筷就狂吃了起来。
我眼前的一切都淡化,只有实实在在的,冒着热气的食物,随着食管而下,真实地填满与温饱我。
不到半个小时,我们两个,一人一狗就把满满一桌的三菜一汤都吃得一干二净,我挺着肚子,看了一眼它,又看了一眼天空。
窗外黑暗的夜空深遂,一轮月华如洗。
第二天我又重新回到了校园,把缺了的假请了,把该上的课上了,课间打电话给兼职工作跟朋友那边道歉解释,回来时再去信箱把信件拿了,把像交水电管理费这样琐碎的事情一件件处理了,生活在不到二十四小时内又被我摆上了轨道。
我沿着轨道前行,兼职打工,上课做方案交作品,跟朋友出去玩。因为圈子不大,所以还能经常见到女友,哦,应该是说前女友,有时一个人,有时是跟她现任男友在一起,我们见面,从一开始的尴尬冷漠互相不说话到后来也会点头致意甚至打个招呼,后来甚至会随意地聊几句天,往昔的记忆与情感在某个不动声色的点上变得越来越淡,越来越虚无。
分手半年后,我谈了一个新的女友,她也谈了个新男朋友。有次见面谈起,她说有空可以四个人一起出来玩,我说好。聚会散后,我打车送她回家,到了她家楼下,她向我道谢,然后下车往楼道里走去,我看着她的背影,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的背影。
——原来时间是最伟大的魔术师,它把一切原以为过不去的都变成过去。
——我们相爱,受伤,复原,然后再次相爱。
——就像所有过去的人们一样,也跟所有未来的人们别无二致。
【叁】
新交的女朋友比我大十岁。
于是可能也不是很难猜到的就是,她已经有家室了。
但据她所说的就是,她跟她老公并没有感情,她老公工作很忙,只一个月回来一到两次,还有就是她就要、即将、准备跟她老公离婚了。
现在想起来,那些终于没成事实的借口,其实都是谎言。但仅仅二十一岁的我并不知道,从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可以有多么脆弱。
虽然并不是没被提醒过。
知道我这段恋情的朋友跟我说的话,不是“三十岁的老女人有什么好喜欢的”,就是“她肯定是骗你的怎么可能会离婚”,更多的是“怎么连有老公的女人你也能接受”、“很危险的”、“还是及早抽身的好”。
但我没有一句听得下。
二十一岁的我,觉得他们都不明白爱情,不明白我,也不明白她。
他们不明白她跟她老公已经没有了感情,他们不明白她真正喜欢的人是我,他们不明白我们是认真的,是想要一生一世的。但他们不明白都没有关系,只要我们明白就可以了,感情是两个人的事,跟别人无关。
于是我还是继续跟她来往,跟她出去外面开房,她经常会买些名贵的东西送我,皮包、手表、腰带,我不喜欢这些,我跟她说谢谢,但是我不需要这个,我只想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够跟她老公离婚,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正正式式在一起,但是她不说话,只是一味要我先收下。有时问急了,她就会哭,她哭着说她已经在尽力沟通了,但是事情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事情的确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在秘密交往一年多后,我被她老公派来的人打成重伤入院,我在重症监护室里住了一天一夜,然后才被转入普通病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聚集在我身边的是父母跟亲人朋友的脸,他们激动地问我到底遇到了什么人,发生了干什么事,怎么会弄成这样,有什么记忆,医生又走过跟我说我断了几条肋骨,脑子又有轻微损伤之类的事情。我茫然地听了很久,然后开口问起了她。
她并不在。
那一天不在,那一天之前我昏迷得不醒人事的时候不在,那一天之后也不在。我拼命地打她的电话,从留言信箱打到这个号码不存在。知情的朋友过来劝解我,要我告她老公,让我告诉警察实情,或者至少,让我放弃她,MOVE ON。但无论哪一个,我都不想,我只想见到她,我想看着她的眼睛,我想要她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而以后又要怎么走下去。
我想见她。而就在我想见她的这个时候,我才猛然发现我连她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她做什么工作我也不知道,而在看到警察从资料库里匹配出来的人像之后,我才发现,连她的真名,我都不知道。
她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跟我永远。
相信是我蠢。
出院回家时已经是一星期后,朋友开车来接我,我拿起收拾好的东西,一声不响地上车。
在那之前,我已经一声不响了好久,沉默似乎成为了我唯一懂得的语言,我沉默地吃饭,沉默地走路,沉默地上车,沉默地下车,沉默地看着朋友尖叫一声扑向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喂’,家里养了三条狗的朋友扶起躺在地上的橙棕色博美犬,冲着我叽哩呱啦地说了一大顿什么,我没有听见也不想听见,我沉默地看着朋友开窗通风,打电话给相熟的兽医,张罗着带它出去,我沉默地看着他关上门,沉默地坐在沙发上,沉默地看着夜色一点一点侵占白昼,沉默地看着朋友又开门,把它带回来,小心地放在沙发软垫上,又拿出一大袋药放到我面前,一个一个地向我解释用量跟用法。我沉默地看着某一点,直到他离开,都没有听。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脚趾头上忽然传来持续的温热细痒的触感,我拿眼过去扫了一下,看见了‘喂’。
从药效中醒来并恢复了些许精力的‘喂’,从沙发坐垫上爬下来,安静地趴在我脚边,仿佛讨好似地细细地舔着我的脚趾。我心里动了一下,觉得这样的画面像是在哪里见过。而循着记忆回到的,是我二十岁的那天。
那天,在一人一狗把三菜一汤如数一扫而光之后,我瘫倒在沙发上,而‘喂’,蹭蹭蹭地小步跑来,趴在我脚边,一边舔着我的脚趾一边抬头望我。
我大约是在那一瞬间,忽觉人世风雨无常,清冷苍茫,但依旧或许,会有这样一点点温暖为我存在。
虽然到死我也不会承认区区一条狗就能温暖到我。
但是。
“所以,这东西是要怎么弄呢?”我喃喃自语,拿起那一大袋药品,看起了说明书。
“嗯,麻烦死了。”
【肆】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再想过爱情这件事情。
从大学毕业之后,我在一家建筑设计工作室里找到了一份建筑设计师的工作,跟我的专业完全对口,也是我的热情所在。之后的日子就被无尽的项目与工程所填满,画图纸,平面立面,做方案,投标,修改,规划,模版……日子被无数个项目与投资方切割成细细的一段又一段,循环往回,白天黑夜,黑夜白天,无尽无止。
等察觉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从一个画图纸苦力的初级设计师,做到了总设计师的位置,有了自己的办公室,上班不需要再在固定的时间,做项目也不再需要日夜苦熬,取而代之的是四处应酬,跟投资方吹牛陪玩,偶尔回工作室交代一下需要别人做的事情,含混地把设计的理念给说个大概,再从递交上来的方案里挑选,心情好就赞两句,心情不好就直接开骂,不需要看什么人的脸色。而那些年少时的梦想,那些关于普利兹克奖(注1)的梦想,在无数的商品房购物广场书店饭店的项目里像放置在风沙里的画卷一样,渐渐褪色。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很多东西,而那些在少年时像怎么过也过不完的时光,在参加工作后如同席卷而走的洪水,轰轰轰地大步向前。
在我做到总设计师的那一年,我步入了我人生的第三十个年头。
我记得这件事情,是因为在第三十个年头里,我遇到了她。
遇到她是在一家夜总会里,挤身在一大堆谢顶的有着啤酒肚的男人跟化着浓妆的房间公主之间的,是戴着黑框眼镜连妆都没有化的穿着一身明显是新买的廉价的职业款女式西服的她。
她是投资方那边临时请来的翻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我就觉得,她真是个孩子。
并不是说她的行为举止,那天面对着在夜总会里调笑乱来的男女,她表现得十分合适得体的同时,也好好地完成了属于她的工作。事实上,她还害得我们本来想趁着投资方兴奋酒醉而签下的一些附加的条款的计谋最终没能得逞。
但是我就是觉得,她真是个孩子,不是行为举止,不是长相容貌,也不是那套一看就是刚开始做事的人穿的略显老土的女式西服,而是一个眼神。
一个她深藏在礼貌性的笑容后面,如同跃鹿般灵转的眼神,那里有水波流转,也有火焰燃烧,那是我曾见过的,孩童一般的,属于无所畏惧的青春的眼神。
这场局持续到深夜三点多钟才终于散场,男人们搂着他们的对象钻进车子里离去,我今天并不在那样的心情,所以谁都没有要,我开着车从地下停车场里出来,就看见她站在路基边上,顶着风在等出租车,我把车朝她驶了过去,停在她旁边摇下车窗。
“晚上难打车,我送你回去。”我说。
“谢谢吴总,但是不用麻烦你了。”她礼貌地笑了笑,“我自己在这里等就成。”
我看了她一会,面对她的婉拒,我并没有坚持,而是向她回报以礼貌的笑容,说声“好的那人自己小心点”然后驱车离去。
我轻易地离开了她,但是却没打算放开她。
这么些年来,虽然我从没有谈过任何认真的恋爱,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工作狂,除了工作以外没有别的需求。在这方面上,我跟任何正常的男人一样具有基本的正常的需求,所以虽然我没有谈过恋爱,但以解决需求为目的蜻蜓点水的关系还是很多,并且一直都没有中断过的。如果说我在这些关系中学习到了什么,就是优雅现身,准确出击。简单点说,就是不要急,但一行动,就必须击中对方要害。
我在第二天就通过各种渠道得到了她的所有信息,某名牌大学翻译系的大二在读生,比我想象中的要小。捉摸不定的A型射手座,虽然长相文静但喜欢的却是攀岩徒步这一类的运动,成绩一般但工作经验却有满满一页,做义工,一个月两次,每天早上都会跑半小时步,虽然是南方人但却喜欢吃辣的东西,口才很好是系答辩队的队长,对甜品没有抵抗力,有过三段感情,等等等等。
我坐在办公室里把这一大叠乱七八糟零零碎碎的资料都看完的时候,已经快到下班的时间了,我坐在椅子上思考了一分钟,然后拿起电话拔了个内线给我的助理。
有没有试过这样的事情,你跟一个人,只认识了几天甚至只是见过几面,但却有一种认识了一辈子的感觉,那种感觉熟悉而温暖,清晰而热烈,无法控制地不管不顾。就像你一直在等待着的一样东西,你等了好多好多年,终于等到了的那个,是完全契合进去的,连一丝缝隙都没有。
对我来说,那就是她。
我承认从安排她进公司到每一次与她接触,每一步与她接近的,都是我的处心积虑。我想见到她,我想靠近她,我想跟她在一起。而我也做到了。
现在再想起那些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每一个分秒,大概是我人生中最为幸福的时间。我记得自己是怎样想她的,如果能够早十分钟见到她,哪怕是我要兜多半小时一小时的路,我也想先见到她,不见面的时候在想,见面的时候也想,好像总也想不够似的,想要把她揉进我骨肉里才好。
那些日子我们一直黏在一起,我黏着她或者她黏着我,黑夜与白昼,时间仿佛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直到有一天,我在公司开会的时候,忽然闻到自己手上身上,都是属于她的味道。
那是事隔九年后,我再次想到‘爱’这个字眼。
“你觉得,”松开她的头发,我的手滑过她光滑的背部,明明暗暗的灯光映照在轮廓的阴影上,我看着她眼睛上煽动着的修长浓密的睫毛。
“你觉得,我们会在一起多久。”
“很久很久。”
“就是多久?”
“你想多久?”她抬起眼问我。
“Till I die.”
她认真地看了我一会:“好。”
我于是相信了她,但我忘记了,在我眼前的这个人,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射手座。
她一直都很自立,从刚成年开始,她就已经自己打工用以支付自己的学费跟生活费,并非是因为家里没有钱,而是她想做点什么跟别人不一样的。而在恋爱的这四年间,她没有跟我提过任何要求,而我无论送她什么礼物,她收下之后都会想办法在买个价值相当的回送给我,而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会默不作声地自己存钱买,想去的地方她会做好最省钱的攻略在淡季的时候自己去,她在旅游后向我分享旅途上的点点滴滴,我有时会生气,气她不跟我一起去,她就直白地说她不喜欢我旅行的方式,因为接触不到最简单最原始的生活。
是了,她一直都很直白,喜欢的不喜欢的东西绝对不会绕绕转转,谎言是她最讨厌最不能原谅的事情,所以在我面前她从来都是有话直说,虽然有些时候我会被她的直率呛得忍不住生气郁闷。
交往的第三年,她从大学毕业出来工作了半年之后的那个夏天,她直白地向我表达了想要申请明年秋季远在美国的为期两年的研究生课程。
【伍】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不’。
我受不了任何远距离的东西,没有实感难以控制与不能拥抱的恋情像踩在云端上前行,深切地让我感到不安与害怕,我需要的是有体温有气息一个人,待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不许说走就走。
但我知道,对她,我不能直接说‘不’。
于是我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愣了一下,而在此之后的几个月里,我都循循教导似的向她灌输‘其实没必要出国’、‘国内现在机遇也很多’、‘多少人在国外读完书回来也没什么用’、‘何况这么一大笔费用对家里来说也是很重的负担’等等的思想。她就沉默地听着,也不回答。而就在我以为她已经把我的话听了进去,渐渐地打消了念头的时候,在第二年的三月份,她告诉我她已经申请到理想的学校,并且获得了全额奖学金,而全额奖学金的条件,就是毕业之后的留校任教四年。
“……你什么意思。”我抬头盯着她。
“什么什么意思?”
“你真的打算要走?”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
“你只是说要读两年,留校任教又是什么意思?一共要六年的意思?还是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再见的意思?”
“什么一辈子都不能再见,放假的时候我可以回来啊,你放假的时候也是可以来找我的呀,我是想跟你在一起的,这一点现在也没有变过。”她说,“而且不是你说读书费用太高不值得吗,所以我才去申请的奖学金啊。”
“……不要留校。”我沉默了半晌,“你不要接受奖学金,我给钱你去读,读完你就回来。”
“……吓?”她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我不会要你的钱的。”
“为什么?我是你男朋友不是吗?”
“你知道我性格。”
“我知道,我知道你性格了不起,我知道你独立自主了不起,我知道你不靠任何人了不起,可你知道我性格吗?我不能接受这样子的事情,如果你是真的爱我的话就根本不会想离开我这么久去读什么破书!”
“破书?”
“是。”
“那,如果我坚持要去呢。”
“那我们就分手吧。”
她认真地看了我一会:“……好。”
——我们能在一起多久。
——Till I die.
——好。
——那我们就分手吧。
——好。
——好。
那些说好一生一世的承诺,那些说好永永久久的誓言,那些如同绚烂烟火的言语,那些混和着血汗皮肤温度真情假意的瞬间,那些我们轻易地说出,以为能够保守保持的确凿无疑的未来。
我们说出来,可我们谁也没有做到。
我在机场安检处前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起起落落的巨大的飞机,它们承载着谁人的旅途起飞,又承载着谁人的梦想落地,有没有故事在这里开始,又有没有故事在这里结束。我愣愣地想了很久,直到已经不年轻的腿脚腰脖都开始酸痛,我才走出去,交了贵了离谱的停车费后驱车而去。
再一次失恋,再一次受伤,可是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再为这种事情而轻易消沉。送走她之后,我在下午的时候去了一趟公司交待好一些琐碎的事情,晚上再去陪一个远道而来的客人吃饭唱歌直落。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我旋开门,在门边换好鞋子,再关上门。
有一点异样的感觉从皮肤深处浮现,我看着以简洁风格装修以致于现在显得格外空空荡荡的家里,有什么存在已久的东西好像忽然消失了一样。我皱着眉在黑暗中想了好久,才发现那是‘喂’。
那个每次我回来都会欢快地朝我飞奔过来,用带着温度的柔软的身体去蹭我的脚边,抬起头高兴地望着我的那个我连名字都没有帮它起的橙棕色博美犬,在今天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跑到我身边来。
我带着一股陌生的,或者可以称作是战兢恐惧的心情打开了灯,循着它往时常常躺着的小小软软的沙发坐垫上寻找它的身影。
没有一丝意外地,我看见了‘喂’。
我看着‘喂’橙棕色的身体,它安静地躺在那里,一如既往,就像睡着了一样。
却没有了任何温度。
我忽然记起我从来没有跟它说过一句话,它也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或者说,说了也听不懂。它就这么安静地,又有点拘谨地,默默无言地,以它短暂的一生,陪伴了我。
那些被我们反复提起的诺言,那些我们谁都没有做到的承诺,只有它做到了。
十四年。
从十九岁到三十四岁。
我猛地捂住了眼睛。
一生是什么。
茫茫人海,渺渺人世,感情来了又去,温暖稍纵即逝。
握得住的流走,握不住的散去,我什么都没有。
只有‘喂’。
而现在。
我连它也没有了。
注1:普利兹克奖(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是每年一次颁给建筑师个人的奖项,有建筑界的诺贝尔奖之称。


1楼2020-09-16 11: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