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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2§原创】亦步亦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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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是离非 姐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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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1-12 01:52回复
    亦步亦趋  
    ——他曾经说过,要为我们的爱情写一个故事。  
    ——而我已经忘记,他给我说的故事停在了哪里。  
    【A】  
    难以忘记第一次见他的那个午后。  
    北京城一到夏天就开始燥热,我挤在人群中,白色的T恤已经被汗湿了一半。书店里依旧是黑压压的人群,冷气再强劲也控制不了的蒸蒸热气。  
    我抬头看了看,在我前面还有53个人,排了一上午的队,终于快要轮到我的顺序。  
    这里是当红作家,郑允浩的签售会。  
    我手里紧握的,是他的新书《蓝山》。  
    喜欢他的书,大概是因为母亲的原因。  
    那几年她卧病在家,无意间翻到一本小说,发现情节与她自己的经历出人意料的相似。她在半夜把我叫醒,要我去给她买这个作家所有的小说。  
    第二天我捧着十几本厚厚的书回家,她笑吟吟地从厨房走出来,问我手里捧的是什么。  
    我轻声告诉她,这是她昨天晚上要我帮她去买的书。  
    她的脸上有微微的诧异,却还是笑着拍了拍我的头说,“在中啊,妈妈没有让你去买书啊,你做梦了吧?”  
    我木讷地站在原地。  
    她转身笑呵呵地走向厨房,嘴里一边叨念着,“我们在中就是孝顺啊,连做梦都想着帮妈妈做事呢。”  
    又是这样的情节。  
    每一天每一天,她都会忘记自己昨天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大概三个月之前开始出现的症状,我一直以为她只是健忘,慌慌张张记不清东西放在了哪里而已。  
    我带她去医院检查,检查报告大概要一个星期之后才能出来。医生一脸凝重的对我说,“年轻人,做好心理准备。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Alzheimer。”  
    一周之后我拿到了检查报告,确诊那一栏里写着医生说过的那个英语单词。我定定地看着手中的检查单,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医生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叹了一口气,告诉我他无能为力。  
    快要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医生气喘吁吁的追上我,拉住我的衣袖。  
    “这个病,很有可能是遗传性的,虽然几率很小……但是你母亲这么年轻就发病……”  
    “你要不要……也检查一下……”  
    他的金丝框眼镜里反射出我淡然的面容。  
    我对他淡淡地微笑,摇了摇头,然后微微颔首。  
    “朴医生,谢谢你。”  
    “我先告辞了。”  
    回到家的时候,母亲什么都没有问我,依旧笑呵呵地在厨房里忙碌着。  
    她已经忘记一个星期前去医院检查的事情了。  
    晚饭的时候她把饭菜端上桌,皮蛋拌豆腐,青菜牛肉汤,日复一日不变的菜色。  
    我皱了皱眉头,一时不想动筷子。  
    她给我夹菜,殷勤地笑着说在中快吃呀,这是你最喜欢的菜。  
    我无奈地点点头,然后开始扒饭。  
    她伸手摸摸我的头发,欣慰的说,“我们在中才十六岁,就已经长这么高了呀。”  
    我把头埋得更低,一口一口往嘴里塞满饭。  
    泪水落进咸涩的汤里,却尝不出悲伤的味道。  
    那是一九九年的夏天。  
    金在中刚好满十九岁零三个月。  
    【B】  
    睡觉的时候,母亲指着书桌上一堆厚厚的书,问我那是什么。  
    我走过去抽出一本,对她说,这是我最近喜欢的作家写的小说。  
    她歪过头笑笑,让我念几个故事给她听。  
    十九岁的金在中面对命运,除了接受事实,根本就无法选择。  
    我最艰难的那段日子,是念着郑允浩的小说,在灯光下看着母亲安详熟睡的脸度过的。  
    那个人笔触冷淡,总喜欢写一些偏执的爱情,人物的个性往往沉闷又独特,连细节都带着莫名其妙的突兀。  
    


    2楼2010-01-12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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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1 05: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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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是告诉我在家里等他们的消息。  
      电话铃响的时候,我一下子从沙发上弹跳起来。  
      话筒里传出冰冷的声音,房东太太口气生硬地说,“金在中先生,如果你再不交齐这三个月的房租,麻烦你明天就给我搬出去。”  
      我木然地搁下话筒,愣愣地看着天花板。经历了这么多打击,我想我应该大哭一场。  
      可是我的眼睛异常干涩,挤不出一滴泪水。  
      生活,终究还是要继续下去。  
      我去簋街的大排档找了一份零时工,老板大概以为我是附近大学的贫苦学生,一时怜悯收下了我。  
      簋街最热闹的时候就是半夜三四点,很多收工的剧组和明星都会过来吃饭。  
      所以我一直认为,能在这里遇见郑允浩,应该不是偶然。  
      那个夏夜他穿着黑色的衬衫,在人群里带着帽子低着头。  
      一个胖胖的导演不断给他倒酒,旁边的演员也跟着起哄,一个一个过来和他碰杯。  
      我看见他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别过身去,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叼着嘴边,有些犯难的样子。  
      我转过头去跟老板要了一样东西,然后擦擦手上的油腻,向他走过去。  
      如果我没想错的话,我们的作家大概是想抽烟了。  
      我把打火机递给他的时候,他叼着烟抬头盯着我看,一脸诧异又吃瘪的表情。  
      他长长的睫毛,厚厚的下嘴唇,没有刮干净的胡须,在灯光下看的特别清晰。左眼尾角好像还有一道浅色的疤痕,鼻翼两边布满小小的汗滴。  
      我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对视着。  
      许久,他张开口,对我说,你会成为明星。  
      而我只是憨憨的笑着回答,郑允浩我是你的忠实粉丝,你可以给我签个名么。  
      他从我的掌心里抽走打火机,点燃嘴边的香烟,吸了一口,把烟头轻轻蹭在我的手心里,像盖了一个章。不痛,但是感觉很灼热。  
      “做明星吧,你很适合。”他又吸了一口烟。  
      我笑,“做明星有什么好处?每天供人参观欣赏?”  
      他不明意味地笑着说,你可以得到一切,金钱,欲望,或者权力,只要是你想要的。  
      我突然诚恳地看着他,我说,我只想找一个人。  
      他把烟头丢在地上踩灭,站起来握住我的肩膀,凑过来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  
      “找人,那是最简单的事情。”  
      那个夏夜,在躁动攀升的气温里,在闪闪烁烁的暗黄灯光下,在闹闹哄哄的胡言乱语里,我想我确定自己听清了他的许诺。  
      “只要你相信我。”  
      “我就可以实现你的愿望。”
      


      4楼2010-01-12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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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不出意料,那部电影让我获得了年度新人赏。打着郑允浩名义的东西,从来都不会让评委和观众失望。  
        那天晚上我们和公司的职员一起庆祝到很晚,他显然比我更激动,喝得醉醺醺像个孩子一样傻笑。回家的时候他抓住我的手,眯着眼睛迷糊地问,金在中,你有没有想要的东西。  
        “没有。郑允浩你好重。”我把他的手放在肩膀上,努力抬起他半个身子。喝醉了的人果然麻烦。  
        他突然甩开我的手,站在我面前低着头,孩子气一样胡乱的任性。  
        “不行,我一定要送你一个东西。”  
        “在中你想要什么?笔记本?钢琴?还是新衣服?……”  
        “郑允浩我什么都不缺,你先跟我回家。”真受不了他这个倔脾气。  
        “在中,在中,在中……在中啊……我想给你……”  
        我以为他只是喝多了意识不清醒,无论他许下什么承诺我都不应该当真相信。  
        第二天中午他从床上挣扎着起来,走到坐在地上摆弄CD架的我面前,憋着嘴委屈的嘟哝,“你取得你人生的第一个荣耀,我应该送你一个礼物,还可以把这个屋子填满一点点,金在中你想要什么……”  
        我抬头对他翻了个白眼,又是这老一套的说辞。每一次想送礼物讨好我的时候,都是这一句。  
        不过,这也是他最可爱的地方吧。  
        那时候窗外的紫罗兰开得阴阴郁郁,他就这么一直安静地站在我面前,午后的阳光在他的手背上落下一个漂亮的光圈,闪闪发亮。  
        我抬头看着他,他也低头看着我。  
        他张开嘴一字一句地说。  
        ——“在中啊,用爱吧,用爱来填满这里吧。”  
        我偏过头去看见花园里盛开的紫罗兰,想起他用毛毯将我温柔包裹在怀里的那个夜晚。  
        那时候我醉醺醺地说,我要种紫罗兰,那是我母亲最喜欢的花,我要为她种满一个花园。  
        他说如果在中喜欢的话,就去做吧。  
        那个时候的金在中,除了郑允浩一无所有。  
        现在也一样。  
        所以我除了流泪点头,再也无法言语。  
        真正的幸福感让人无法形容,只能放在心里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  
        他害羞的微笑,专注的眼神,上扬的嘴角,长长的睫毛。  
        是最后那几年里我最最珍惜的宝藏。  
        【F】  
        后来到了2002年,我出道第三年的周年纪念日。  
        经纪人给我拿来许多粉丝送来的礼物和卡片,有一张小小的画纸掉落下来,大概是一个小孩子的作品,上面画着爸爸妈妈和小女孩在一起的全家福。  
        画纸的右下方歪歪扭扭的写着,我的愿望。  
        我让经纪人把这张画裱了起来,拿回家挂在房间里。  
        睡觉的时候允浩刚好看到,笑嘻嘻的研究了半天。  
        我对着长不大的孩子王问,郑允浩小朋友,你有没有什么愿望。  
        他弯起嘴角,说他想去很多地方,想更努力地看看这个世界。   
        他的眼睛熠熠发亮,带着憧憬的梦想。  
        他问我,在中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笑,我没有愿望,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他嘲笑我没有欲念没有动力,小心哪天走到下坡后悔莫及,然后转过身又去研究那一幅画作。  
        我假装生气不去理他,兀自盖好被子闭上眼睛。  
        事实上,我只是知道我大限将至。能走到这一步已经是极限,根本就没有奢望还能有什么愿望。  
        今天的状态实在是糟糕透顶。  
        早上在片场被NG了13次,每一句台词都不超过20个字。  
        但是我,居然记不住了。  
        很久以前那个医生说过的话,突然就回响在我脑海里。  
        人的一生有多长呢,谁都不知道。  
        所以郑允浩,我也不知道我能记住你多久。  
        但是我发誓,只要我记得的,我就一定努力不忘记。


        6楼2010-01-1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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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拍完当季的电视剧之后,经纪人给我安排了一个假期。  
          白天闲在家里没事的时候,我就去书房翻他以前写的剧本。  
          我喜欢他刚出道写的那几个故事,简单纯粹又耐人寻味,比起他现在写的复杂离奇的情节更让人动容。  
          其中一本剧本只有用白纸包裹的封面,连标题都没有注明,寒酸地立在那一堆华丽的包装里。  
          我拿过去问正在电脑前赶稿子的他,他瘪瘪嘴说他不喜欢那一本,因为那是他写的第一个小说。  
          我问他,可不可以让我以后演这个剧本,因为我实在是很喜欢。  
          他一边盯着屏幕敲打键盘,一边不耐烦地回了我一句“随你高兴”。  
          我把书拿到他眼前用力晃了晃,他皱着眉头盯着我。  
          我笑,我知道我打扰到作家敏捷的思路了。  
          “郑允浩先生我是你的忠实粉丝,你可以给我写个标题么?”  
          他大概是被我逗乐了,无奈地拿过书用黑笔在封面上写了四个字——《度日如年》,然后摆摆手让我不要再干扰他。  
          他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去,这也许是唯一我可以拿来纪念的东西。  
          半夜的时候收到朴医生的短信,明天下午他会在医院,问我大概几点到达。  
          我丢下手机继续看允浩给我的剧本,一边沾沾自喜翻到封底想留下自己的痕迹。  
          想了好久都不知道写什么,只能俗气的写了个“我爱你”。  
          然后自我鄙视一下,金在中你怎么跟郑允浩一样傻气。  
          第二天我带着刺鼻的药水味疲惫地回到家,一开门就看见歇斯底里发疯的郑允浩。  
          稿件散落一地,桌子椅子都被推开,连电话线都被拔了。  
          如果不是看到他双眼发红的样子,我还以为有人入室抢劫。  
          他一脸臭臭的表情,暴躁地跺着脚。  
          他说他的剧本又被拒绝,这已经是这三次了。  
          一向与他合作的导演大概不满意他的作品,说他太文艺,已经跟不上这个市场与票房。  
          那句话一语击中郑允浩的要害,他靠着文艺爱情故事起家,现在说他的文艺风格不行,等于否定他全部的创造力。  
          他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地板,问我怎么办。  
          一脸颓废到自暴自弃的丧家表情。  
          我沉默了很久,然后开口说。  
          “郑允浩,我们分开吧。”  
          “你应该去你想去的地方旅行,一边寻找灵感……”  
          他抬起头来看我,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而我一脸漠然,也同样漠然的看着他。  
          他笑了,笑得很绝望。  
          他有点哽咽地说,“金在中,你忘了当初是谁……”  
          但是他没有说完,我知道他不想对我说得这么难听。  
          所以他转身离去,将房间的门重重关上。只留我一个人站在原地。  
          眼泪终于止不住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愿面对如此光景。  
          我不敢说分手,我也没有资格跟他说提分手。  
          所以我说分开。  
          我自作聪明地以为,有一天,等我好了,等他也好了。  
          我们就还能在一起。  
          对吧。  
          【H】  
          我们在机场告别。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一句一句回答他说的话。  
          我暗自埋怨自己,连告别都做得不够完美。  
          他温柔的掌心,那触觉和温度,好像还留在我的手心里。  
          事实上我骗了他,我没有接剧本也没有拍戏,我只是在机场一个人待了一整夜,一直等到他出现。  
          经纪人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努力辨认哪一班是飞往纽约的班机。  
          他告诉我屏幕上显示了到达纽约的时间,我点头笑笑,跟他说,我们回去吧。  
          


          7楼2010-01-1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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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纪人说,在中,你不要勉强自己。   
            我说,我只是想在我还能努力的时候,多努力一点。  
            我想让他为我骄傲,我不能辜负他对我付出的那些努力,不能忘记那些一步一步走过的日子。    
            即使没有了爱情,我还有那些回忆。  
            我的行程又恢复到原来那样拥挤的档期,演戏才是我能为他实现的唯一承诺。  
            那一天我在休息室抄台词,密密麻麻一页接着一页继续抄写,每一句都抄到自己能记住为止。  
            抄得太入神,所以没有察觉经纪人已经敲门拎着晚饭走进。  
            他看着我铺在桌上密密麻麻的纸张,一脸吃惊的表情。  
            我尴尬地干笑几声。  
            “糟糕……被你发现了啊……”  
            “你知道的……现在的台词太难背了……”  
            经纪人强制停掉我一切通告,安排我在家里修养。没事做的时候,我就把允浩留给我的剧本拿出来,一句一句仔细地抄写。  
            我给自己准备了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里面写满了金在中不能忘记的事情。  
            刷牙之后要把两个牙刷靠着放在一起。  
            最喜欢的花是紫罗兰。每天都要浇水。  
            最喜欢的剧本是郑允浩写的作品。  
            最喜欢的诗是《上邪》。  
            最喜欢的人,叫作郑允浩。  
            【I】  
            有的时候,有的事情,真的不是努力了,就能改变的。  
            比如,命运。  
            那一天我去便利店买晚饭,出门的时候不小心忘记带上黑皮笔记。  
            我记不得便利店的位置,站在十字路口着急得慌了神。  
            周围黑压压的人群对着我指指点点,我慌慌张张看不清他们的表情。  
            我用力推开人群开始向前奔跑,奋不顾身的奔跑,一直奔跑。  
            第一次这么心慌。第一次这么错乱。  
            我从哪里来,我要往哪里去,我认得谁,记住谁,忘了谁,爱过谁。  
            我是谁,他是谁,他们都是谁。  
            全部都记不清了。  
            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逐渐清晰的是经纪人的脸。  
            我才发现自己蹲坐在马路边,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抓着钥匙。  
            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满面。  
            经纪人说,他给我打电话一直占线,好不容易才接通,我却没有应答。他听见话筒里传来的周围的声音,才猜到是什么样的店铺和街道。  
            他说在中,我看了你的手机,你刚刚打电话给郑允浩了。  
            可是那是他原来的号码,他现在在美国。  
            在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告诉他……  
            我像被揭穿了一样匆匆忙忙地站起来,拉着经纪人说我们赶紧回家。  
            是的,我忘记了。  
            原来郑允浩现在在美国,所以电话才打不通。  
            我都忘记我们已经分开了。  
            第二天我站在家门口,手上提着已经收拾好的行李。  
            那个人离开了,再停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了。  
            所以是时候,对这里的一切说再见了。  
            如果可以的话,让一切都回到一九九年。  
            那个最初相识的夏天,那本灰蓝色的封面,我说着对不起,他写着没关系。  
            最简单最纯粹的关系,我们都是只有一面之交的陌生人。他做他的当红作家,我做我的普通小百姓。  
            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你要记住,我是爱你的。  
            即使我会忘记,我还是爱你的。  
            不是爱过你,而是一直一直爱下去。  
            如果声音不记得,眼神亦会记得,如果面容不记得,感觉亦会记得。  
            如果身体不记得,灵魂亦会记得。  
            如果我不记得,我知道你也会记得。  
            我坐在车上看窗外的风景,开车的师傅笑着说今天天气真好啊。  
            我说,恩,昨天下了好大的雨,今天终于放晴了。  
            他古怪的看了我一眼,不再多说,伸手按下广播的收听键。  
            我笑,事实上我记不清昨天有没有下过雨,我只是觉得日光之前必定存在着云雨。  
            就好像,虽然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但是我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阳光舒服地照在我的脸上,我闭上眼睛,不再想任何事情。  
            这段旅途没有终点,开往我们未知的未来。  
            广播电台里传来悠扬的女声,反反复复地一直吟唱着。  
            “那天的云是否都已料到   
            所以脚步才轻巧   
            以免打扰到   
            我们的时光   
            因为注定那么少   
            风吹着白云飘   
            你到哪里去了   
            想你的时候   
            抬头微笑  
            你知道不知道   
            ……”  
            ——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  
            ——即使,你不知道。  
            -End-
            


            8楼2010-01-1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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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这样的文章
              总会很想哭.


              9楼2010-07-2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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