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优质流量+优质产品”的网红经济新模式逐渐得到广泛关注与,成为新经济下的一个重要趋势。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2.65亿,占网民整体的29.3%。电商直播能拥有如此广泛受众群体的原因,一方面是平台加引导,增加用户被动消费向主动消费的转化;另一方面,信息爆炸、用户时间碎片化,粉丝效应与从众心理等因素导致其倾向作出快准稳的消费决策。对于短视频平台用户,用户对内容趣味性的追求越来越高,以唱歌、跳舞、聊天+打赏为主要模式的娱乐直播行业已从眼球经济进入疲软期,购物已经变成直播用户主要的消费方式,点击第三方电商平台购物的用户高达51.6%,在平台内置电商中购买商品的用户达48.0%,产品内嵌的直播功能使得用户“打赏主播”的消费习惯发生转移。随着内容平台与电商交易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预计2022年直播带货的渗透率可以增长到20.3%。当然,从长期业态来看,直播电商将逐渐从“粗放式业态渗透”向“稳定商业链路”转化,同时,流量重心向服务重心的转移,这也是直播电商渗透率持续提升的核心驱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