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郭浩诈骗案的受害人,2019年6月13日徐州鼓楼区立案。郭浩被拘留一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一个诈骗一百多万的人居然被取保候审?是否有保护伞?但是徐州市公安机关鼓楼分局立案侦查后,移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公诉,相关“检察官”让我先民事的观点,本人认为违法了先刑事后民事的基本规定,向徐州检察院反映要求督促。2019年11月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告知本人,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5月该案仍未补充侦查结束,我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鼓楼分局找我谈话,让我写一个立案以来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很满意的情况说明,并且让我保证:对于徐州市鼓楼区的公安机关不在信访和上告,相信相关人员都会以法办事。然而时之今日,郭浩因涉嫌诈骗案取保候审已经超过一年!该案仍然没有结果!!!公安说已转检察院,但检察院管理系统中缺查不到此案!!!补充侦查限二次,一次一个月,为何本案至今没有侦查结果???求解!求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