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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初年的军备撤废与户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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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统一天下后,实施了两大政策。其一是军备撤废,即除了若干例外,将州郡所属的士兵解散归农。这项政策是为了从长期延续的战时体制回归到平时体制而在军事上进行的改革,有情况时便将驻扎在洛阳等军事要冲的中央军派遣到地方,旨在结束地方分权的军事格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9-04 12:07回复
    其二,武帝制定了占田课田制的土地制度以及相应的征税制度。占田法规定,男子一人七十亩(约五公亩)、女子三十亩,按夫妇一户为单位向国家申领耕地耕种。另外,对于官员,第一品五十顷(一顷为一百亩),以下逐品递减五顷,到第九品为十顷,承认其耕地所有权,根据其身份制定土地所有权的上限,对大土地所有进行限制。
    同时制定的课田制规定,按男子五十亩、女子二十亩、次丁男减半(二十五亩),各分摊应课税的土地数量。东汉末年,196年曹操在其老巢许县开始实施屯田制,不久推广到邺、洛阳、长安等地的郊外,在中央司农卿的管辖下致力于农业生产。当时被称作“典农部民”、“屯田客”的这些屯田民,配给官牛的有义务向国家缴纳收成的六成,而自带私牛的则需缴纳五成。从屯田制中所得到的收益,为魏国国力的充实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除了民屯以外,在近邻吴、蜀前线的淮南、关中等地则设置以军事为主要目的的军屯。司马炎称帝之后不久,军屯在魏晋革命时便废除,而民屯则在平定吴国之后便被取消,屯田民全部编入一般州郡的户口中,其负担也与普通民众齐平。然后在平定吴国之后又颁布了课田制,从这里可以看出课田制是以魏朝的旧屯田民为实施对象的,反映了政治方针从战时体制向平时体制的大转变。
    通过占田课田制农民分配得到一定的土地,保证了再生产,并需承担义务,按户为单位向国家缴纳在耕地上生产的谷物(田租)和绢(调)。
    280年武帝实施了基于占田课田制的户调式税法,将汉代人头税方式的课税变更为以户为单位,是一种划时代的税法。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9-04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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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10-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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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对百姓还可以,但他就是个纯纯的大傻子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3-04-1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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