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国务院##重庆一男子多次***性#冷水照申诉监狱事实理由9:《全方位事实九》
2017年9月18日,10月11日两次被打,请示就医不批,在10月15日写的申诉交给监狱狱政科白红生科长,申请骨折司法鉴定后,10月25日又被两个干警打,不给鉴定被干警秦国杰关起来:
在监狱2017年11月,12月禁闭受虐两个月期间,在南阳监狱严管队2017年11月17日夜晚被干警李武打,左眼彻底失明后,向监狱要纸笔要求写申诉,监狱严管队不让写,直到禁闭关两月后回七监区,第一件事申请要棉衣,第二件事才在2017年12月30日第二次申诉的,交给七监区翟清伟副区长不接,宋绍良副区长接着申诉还骂我父母,2017年10月15日第一次申诉递交监狱半年多没回应,两次申诉后,在2018年4月15日在监狱放风场看到李检察官,报告后经批准向李检察官询问申诉情况,才知道申诉被扣,并向南阳市监狱党委又递交干警打人检举申诉信,交给驻狱检察官李检察官手中,同时检举到驻监狱检察室,2018年4月16日我向来找我调查的两位驻狱检察官反映检举干警翟清伟、李武报复打人情况,检举了我几次被打经过,伤后请假就医、申请司法鉴定,保留视频及两次申诉被扣情况,都反映给监狱检察室两位检察官;当时2018年4月15日在监狱放风场,我向驻狱检察官李晓东问申诉情况时,检察官李晓东问我:“你叫什么名字?申诉的什么事”?我说我是七监区冷水照,并把我申诉三个犯人,禁闭被干警李武打左眼失明,都检举给检察官,李检察官回应说:“没看到你的申诉,也没有谁给我们驻监狱检察室,你写份详细经过给我们”,我冷水照又依书面向驻监狱检察室申请,要求给我面部骨折、左眼失明司法鉴定;在2018年5月2日监狱才带我到南阳市眼科医院外诊检查,事发已过去半年多。2018年4月16日驻狱检察室两位检察官到七监区找我调查时,带的笔记本电脑有详细记录,第二天,七监区长田震和孙世忠监区长调换岗位,再给孙世忠监区长长,于杰伟队长请示不批见检察官,检察官就在面前。在2018年5月2日下午监狱才给我到南阳市眼科医院外诊检查,才保住性命。
监狱领导后来威胁欺骗我到释放监狱没人管,监狱干警并把我个人的合法物品证据材料收走,不让带出狱,签释放证没签把我释放,并撵我走。
之前事发当时过后,我向监狱监区干警递交书面申请看伤申诉司法鉴定,保留打人视频监控,第一次,第二次申诉都被监狱监区干警隐瞒擅自处理,不按规定及时转递公检法申诉(监狱检察室),监狱领导干警管理严重违规违纪、严重违犯《监狱法》。
第三次申诉交给驻监狱检察室李晓东两位检察官,我不同意监狱领导宋绍良和老乡犯人梁德平协商,2018年6月2日我把翟清伟副监区长找我谈补偿情况(, 说给一万元 )不让再告他,反映给驻监狱检察室,李检察官说:“你认为合适,愿意接受,也别狮子大开口,双方坐下来谈,写个协议,到释放时,能拿到钱”;我向检察官继续要求司法鉴定上告,在2018年7月17日上午一监区门口,询问检察官申诉情况,李晓东说将我的申诉递交南阳市检委,检委那个个人部门谁隐瞒 ?2018年12月4日释放后我2019年4月24日向河南省递交的控告材料又递南阳检委,2020年1月9日立不了案 ?[/cp]
2017年9月18日,10月11日两次被打,请示就医不批,在10月15日写的申诉交给监狱狱政科白红生科长,申请骨折司法鉴定后,10月25日又被两个干警打,不给鉴定被干警秦国杰关起来:
在监狱2017年11月,12月禁闭受虐两个月期间,在南阳监狱严管队2017年11月17日夜晚被干警李武打,左眼彻底失明后,向监狱要纸笔要求写申诉,监狱严管队不让写,直到禁闭关两月后回七监区,第一件事申请要棉衣,第二件事才在2017年12月30日第二次申诉的,交给七监区翟清伟副区长不接,宋绍良副区长接着申诉还骂我父母,2017年10月15日第一次申诉递交监狱半年多没回应,两次申诉后,在2018年4月15日在监狱放风场看到李检察官,报告后经批准向李检察官询问申诉情况,才知道申诉被扣,并向南阳市监狱党委又递交干警打人检举申诉信,交给驻狱检察官李检察官手中,同时检举到驻监狱检察室,2018年4月16日我向来找我调查的两位驻狱检察官反映检举干警翟清伟、李武报复打人情况,检举了我几次被打经过,伤后请假就医、申请司法鉴定,保留视频及两次申诉被扣情况,都反映给监狱检察室两位检察官;当时2018年4月15日在监狱放风场,我向驻狱检察官李晓东问申诉情况时,检察官李晓东问我:“你叫什么名字?申诉的什么事”?我说我是七监区冷水照,并把我申诉三个犯人,禁闭被干警李武打左眼失明,都检举给检察官,李检察官回应说:“没看到你的申诉,也没有谁给我们驻监狱检察室,你写份详细经过给我们”,我冷水照又依书面向驻监狱检察室申请,要求给我面部骨折、左眼失明司法鉴定;在2018年5月2日监狱才带我到南阳市眼科医院外诊检查,事发已过去半年多。2018年4月16日驻狱检察室两位检察官到七监区找我调查时,带的笔记本电脑有详细记录,第二天,七监区长田震和孙世忠监区长调换岗位,再给孙世忠监区长长,于杰伟队长请示不批见检察官,检察官就在面前。在2018年5月2日下午监狱才给我到南阳市眼科医院外诊检查,才保住性命。
监狱领导后来威胁欺骗我到释放监狱没人管,监狱干警并把我个人的合法物品证据材料收走,不让带出狱,签释放证没签把我释放,并撵我走。
之前事发当时过后,我向监狱监区干警递交书面申请看伤申诉司法鉴定,保留打人视频监控,第一次,第二次申诉都被监狱监区干警隐瞒擅自处理,不按规定及时转递公检法申诉(监狱检察室),监狱领导干警管理严重违规违纪、严重违犯《监狱法》。
第三次申诉交给驻监狱检察室李晓东两位检察官,我不同意监狱领导宋绍良和老乡犯人梁德平协商,2018年6月2日我把翟清伟副监区长找我谈补偿情况(, 说给一万元 )不让再告他,反映给驻监狱检察室,李检察官说:“你认为合适,愿意接受,也别狮子大开口,双方坐下来谈,写个协议,到释放时,能拿到钱”;我向检察官继续要求司法鉴定上告,在2018年7月17日上午一监区门口,询问检察官申诉情况,李晓东说将我的申诉递交南阳市检委,检委那个个人部门谁隐瞒 ?2018年12月4日释放后我2019年4月24日向河南省递交的控告材料又递南阳检委,2020年1月9日立不了案 ?[/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