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去年夏天
背景:天气非常炎热,我大姨一两天前因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臂骨折面部变形,我去医院探望之后要回来照顾我刚满月的女儿。
事件:我有两个快递在快递柜里,中午回来的时候去取的,太阳很大很晒,等了有十来分钟,但是快递取不出来,沟通快递柜客服答复说信号不好,具体啥时候能好不确定,中午师傅吃饭去了,要一小时后才能来查看。烦躁之下拍了拍快递柜上的屏幕,然后一个快递门打开了,取出来一个,剩下一个依然没动静,等待中我继续拍了几下快递柜的屏幕,然后屏幕就被拍碎了。下午维修人员到来时我去了现场,当时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当时承认是我弄碎的屏幕。 下午去了医院,回来的时候接到了当地警察的电话,对方公司对此事报了警。见到警察后我承认了屏幕是我拍碎的然后被带到派出所。处理过程只问了是不是我弄碎的,然后就是赔偿1500(屏幕1000,说还需要杭州工作人员来调试需要500),罚款500元,好像还记录留了案底。 处理过程中,我认错态度很好,只有对赔偿价格产生过质疑。中途进来一个局长,说话语气不好(其他的三个警察还是态度很好的),不许我跟对方讨价还价,意思如若不然就拘留七天。
对于我的责任我愿意承担,也愿意为我的冲动买单。但是在这件事情里,我觉得警察并没有核实对方实际损失,因为损坏的是最原始的快递柜,屏幕只有手机大小,网上询价只卖几十块钱,而且从派出所处理完回来的时候,那个快递柜已经换上了一块新屏幕且使用正常,并不需要所谓的调试。 请问,对于我的经历,警察的处理是否得当?
背景:天气非常炎热,我大姨一两天前因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臂骨折面部变形,我去医院探望之后要回来照顾我刚满月的女儿。
事件:我有两个快递在快递柜里,中午回来的时候去取的,太阳很大很晒,等了有十来分钟,但是快递取不出来,沟通快递柜客服答复说信号不好,具体啥时候能好不确定,中午师傅吃饭去了,要一小时后才能来查看。烦躁之下拍了拍快递柜上的屏幕,然后一个快递门打开了,取出来一个,剩下一个依然没动静,等待中我继续拍了几下快递柜的屏幕,然后屏幕就被拍碎了。下午维修人员到来时我去了现场,当时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当时承认是我弄碎的屏幕。 下午去了医院,回来的时候接到了当地警察的电话,对方公司对此事报了警。见到警察后我承认了屏幕是我拍碎的然后被带到派出所。处理过程只问了是不是我弄碎的,然后就是赔偿1500(屏幕1000,说还需要杭州工作人员来调试需要500),罚款500元,好像还记录留了案底。 处理过程中,我认错态度很好,只有对赔偿价格产生过质疑。中途进来一个局长,说话语气不好(其他的三个警察还是态度很好的),不许我跟对方讨价还价,意思如若不然就拘留七天。
对于我的责任我愿意承担,也愿意为我的冲动买单。但是在这件事情里,我觉得警察并没有核实对方实际损失,因为损坏的是最原始的快递柜,屏幕只有手机大小,网上询价只卖几十块钱,而且从派出所处理完回来的时候,那个快递柜已经换上了一块新屏幕且使用正常,并不需要所谓的调试。 请问,对于我的经历,警察的处理是否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