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肥分公司申请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有章程修正案的也一并提供)。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分公司设立注意事项
1、分公司是什么性质?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分公司需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登记吗?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3、分公司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总公司的范围吗?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分公司设立完成要多长时间?
自材料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
5、企业负责人是否必须到现场?
不需要,可委托他人办理,但要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6、设立分公司是否要带房产证与租赁合同?
依行业而定,一般行业只需提供住所承诺书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些必须使用商业住所的行业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住所承诺书。
7、分公司设立总公司章程没有怎么办?
需去工商部门调档,总公司章程及所有的修正案;外地企业的公司章程必须加盖工商部门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