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贤势如何不相容? 韩非在《难势》篇明确提出了“贤势不相容”的观点,这与慎到将“贤智”与“势位”完全对立的后果一样,使得很多研究者仅仅立足于字面含义,认为韩非反对儒家“尊贤”学说,在提倡“非道德主义”政治思想。其实,如果抛弃主观立场和学派偏见,一切以《韩非子》文本以及《难势》篇的思想理路为依据,所谓“贤势不相容”的判断仅仅是韩非在特定语境中针对特定情形发表的一种见解,人们从中不能解读出“推尊暴君”、“非道德主义”、“绝对君主专制”的含义来。 “贤势不相容”主要针对应慎子者“必待贤乃治”的观点而提出的,涉及到贤势能否结合的命题,本质上属于应慎子者关注的“势位”归属正义性的范畴。由于应慎子者希望以贤者占据势位的方式来确保权力行使的正义性的观点在君主世袭时代只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愿望表达而无实践价值,所以韩非以复应之者的身份对应慎子者探讨“势位”归属正义性的思路和逻辑进行了归谬式的推演。归谬的结果之一,就是“贤势不相容”的观点。韩非在《难势》篇所谓“贤”与“势”到底具有怎样的含义呢?为方便讨论,不妨将《难势》原文引述如下:复应之曰:其人以势为足恃以治官。客曰:“必待贤乃治”,则不然矣。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今日尧舜得势而治,桀纣得势而乱,吾非以尧桀为不然也。虽然,非一人之所得设也。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势(设)也而已矣,贤何事焉?何以明其然也?客曰人有鬻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以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夫贤之为势不可禁,而势之为道也无不禁,以不可禁之贤,(处无不禁之势),此矛盾之说也。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