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汉台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1日(集中缴费期)
三、缴费方式
参保群众通过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汉中智慧人社APP,陕西信合银行柜台窗口渠道进行缴费。
四、缴费档次
(一)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残疾人、低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50元保费,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鼓励个人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积极缴费,享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优惠政策。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参保,每人每年政府代缴100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三级、四级残疾人参保,每人每年政府代缴5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和年龄的城乡居民,应按规定续缴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人员,需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费收缴期内,未办理参保关系转移的人员,可以在原户籍地续缴养老保险费。
(三)新增参保人员应主动前往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特殊群体一并认定身份,再选择档次自主缴费。重度残疾人员中,选择0元缴费的,由村(社区)负责进行参保认证登记。待参保数据上传税务平台后,再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重点温馨提示:新增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参保人本人页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汉台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1日(集中缴费期)
三、缴费方式
参保群众通过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汉中智慧人社APP,陕西信合银行柜台窗口渠道进行缴费。
四、缴费档次
(一)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残疾人、低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50元保费,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鼓励个人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积极缴费,享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优惠政策。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参保,每人每年政府代缴100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三级、四级残疾人参保,每人每年政府代缴5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和年龄的城乡居民,应按规定续缴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人员,需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费收缴期内,未办理参保关系转移的人员,可以在原户籍地续缴养老保险费。
(三)新增参保人员应主动前往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特殊群体一并认定身份,再选择档次自主缴费。重度残疾人员中,选择0元缴费的,由村(社区)负责进行参保认证登记。待参保数据上传税务平台后,再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重点温馨提示:新增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参保人本人页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