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我之前在湖北工作过,发现一个湖北的劳动监察和江苏的劳动监察的区别,湖北的正规工厂在试用期都不签劳动合同,社保也不买。湖北劳动监察不管。江苏工厂在面试成功之后,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当月就要帮员工交社保。就算在江苏当月上20天班,工厂也会帮你交社保。如果在江苏上15天班以试用期不合格开除,员工去仲裁,你的工厂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是试用期不合格,否则江苏工厂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在江苏仲裁期间千万不要去签辞工单。在武汉你去仲裁,肯定打不赢仲裁官司。除非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仲裁主张双倍工资。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同样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用交社保。全国劳动仲裁时效都是一年时间。江苏劳动监察认为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工厂就有义务帮员工交社保。上海的劳动监察和江苏的劳动监察一样。本人以上和我看见所说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