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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康】淡泊名利只是为猎获名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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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作为职业,作家与编剧都是属于高风险、高竞争、少收益却又影响大的行业,目前国家尚无什么政策扶持,以后估计也不会有,
作家编剧是一个属于自生自灭族群,几无门槛,进出自由,但风险也自负——它最大的风险在于大投入零产出,你花尽你的青春岁月,历尽心灵上的扭曲与职业病的痛楚,勤力工作,绝大多数从业者换来的只是清贫与默默无闻。当作家最大的成功在于你有机会使作品传世,而作家的名字也随着作品一起传世,西方人以前认为成功的写作者可与人类的历史共存亡,学名叫进入永恒,也就是说,作家有机会侵入人类的记忆资源。
人类的记忆资源是有限的,只能记住很少对人类有帮助的名字,“他(她)曾通过他们的创作帮助过人类,启示过并仍在启示着存在着人类,因此我们记住他(她)。”这是对于成功的作家的最高奖励。
因此,作家写作成功的第一标志是出名,赢利是其次。说至赢利,人类最永恒的现实便是为赢得利益而奋斗,无论是个人的,还是人类的。所以,不仅作家,所有存在着的人类都不得不为利益而奋斗,猎获不到利益的人类是不可能生存及发展的。
而对于名利的淡泊说到头了,也只是作家的工作方法之一,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工作压力,使目标集中在创作上,把创作成功放在眼前,把赢得名利放在创作成功之后。这方法就像做生意时说的“有舍才有得”,在这里,“得”才是重点与目标,如果没有“得”,“舍”即无意义。
那些认为作家及其作品必须具备社会责任感,甚至要起到教育民众的作用的说法是缺乏文学常识,只有一类作品具有这类功能,那就是宗教作品,它有伦理上的功能,但宗教作品算不算文学很难说。更难说的是,伦理与信念是两个文化系统,具有内在冲突,现代哲学家都曾迷失其中,克尔凯郭尔便十分典型。
有人说作家本人可以是个坏人,但他的作品需具备“社会良心”的功用,这是同样是未经大脑思考的想当然的产物,首先,那不是希望作家不仅本人坏,而且还要把瞎话说得令人信服吗?这是叫作家坏上加坏。
另外,更有人以为作家有巨大的本领影响社会风气,这是对作家高看得近乎于白日做梦——神都做不到,国王也做不到,宗教家也做不到,为何作家能做到?
要知道,作家的作品最多只能是表现一下社会风气,它本身是社会风气结出的果实,根本没有影响社会风气的能力,最多只能作为八卦闲谈令读者消谴一下,能够影响社会风气的力量有政治、宗教、经济、军事,以及教育等等,一部文学作品对于社会的影响几等于零——举一个众人皆知的例子:我们曾有一个时代,使用一个叫“雷锋”的正面形象在全中国兜售,结果是中国社会丝毫不买账,社会上照样打砸抢成风,人民生活在贫困之中,我曾记得在我家附近雷锋的巨幅画像下,每天有高年级的同学抢低年级同学的钱,那真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分钱一分钱地明抢,我若是斗胆冲上去指着画像要那帮小抢劫犯们学一学雷锋,他们一准儿会先抢我的,再把我打一顿了事——从这个例子,我想就连笨蛋也能懂得了社会道德风气不会受正面文学形象的影响。
而我们凭常识就能知道,社会上的义工是如此之少,普通人更是“无利不起早”,指望普通人不为名利而努力付出是一种幻想,若是单位不发工资,那么有几个人会去上班呢?如果不是多劳多得,那么有几个人会去多劳呢?
上面说的这些都是人生常识,不得不去花时间写文章谈它真是令人悲哀,遍地中国学校开在那里是干什么使的?我有时上网看一看那些糊涂观点,比如说什么“用钱去听衡量文学是文学的悲哀”这类一本正经的蠢话遍地皆是,要知道,一个国家的文明都可用GDP去衡量,为何要为文学争取例外与特权?难道文学这两个字是自造字吗,人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荒唐解释?
明知是浪费时间,却不得不写上几笔,沮丧ING。
文字来源:石康博客


1楼2009-12-25 16: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