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是了解到中介在买卖过程中有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出卖人与中介机构互相勾结,欺骗买房人,未实际按照房屋备
有人的地方就有商机,有利益的东西自然会有人在,退广州定金也是一样,总会有人可以帮我们退到的。
我!终于把购房的定金全退回来啦~今天很开心跟大家分享这个文章,祝大家早日退定。
简单说下案例:10月中介带我到深圳楼盘看房,接待我的销售和中介一起我先去看样板房,医院在门口,离广场不远,配有公立学校12年义务教育,门口就是公交站生活配套很完善之类的话。 还说说房屋都是按照房管局的备案价进行销售,不会有欺骗消费者的问题。并且告诉你房屋只剩几套了其余都已经卖出去了,再不买就没有了,然后一会通知你又卖了一套。不断的催促你叫5万定金,签所谓的认购书,一旦定金一交,认购书一签,就基本听开发商摆布了。后来我们又咨询贷款的问题,我说我刚刚工作,流水不太够,销售告诉我,他们开发商都可以操作做,或者找带你来的中介都可以办妥,你是国企单位,没有问题。我也是没有扛得住开发商和中介虚假宣传的忽悠,交了5万定金,签了认购书,之后噩梦就开始了。先是了解到中介在买卖过程中有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出卖人与中介机构互相勾结,欺骗买房人,未实际按照房屋备案价进行销售,中介机构有相应百分比提成。如果这样的话,那政府备案价销售还起到什么作用,这不是合起火来骗人吗,但这点我们虽然不高兴,但也认了,就当买个教训。
然后我们拿着父母给的首付去签合同,开发商告诉我银行流水不够,然后开发商就告诉你自己想办法,这和他们没关系,按期办不了贷款就要扣定金。我说你让我们交定金时可不是这么说的,然后就说让我们花几万元钱,开发商找人给办假流水,然后他们通过找链家中介,给我办假流水。但若果银行不批是我们的问题,定金不退,由于这种方式我们认为不合规,没有同意。
于是我们想先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商议,于认购协议书规定日期内,规定地点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销售人员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以便商讨合同条款,销售人员拒绝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我不知道为什么不提供。后本人通过其他渠道所谓的专业定金专家,经他们详细了解后,指出该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行为,后经他们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的指导,成功的要回了定金。
合同是双方根据意愿平等订立的,合同可能是同意备案过的,但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做了大量文章,多数条款被在补充协议中变更,与原来意思相悖。违反了市场的秩序,既不对合同进行协商,又不退还定金,一切都由开发商控制,买房人一点权力都没有。这种房地产乱象,不只有一家,已经成为当地房地产市场的默认法则,欺骗人生地不熟的老百姓,明摆着坑。经过我最近的调查了解,至少上千人由于次买房,不了解套路,被骗取定金。买房前,到楼盘现场看房是不少购房者都要经历的过程。但在售楼处看房时,很多人仅是走马观花,着眼于诱人的广告和光鲜亮丽的样板间,而忽略了一些重要信息。对此,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眼见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