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肥市申报材料
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4A 级需经市文化和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以下材料:
(1)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件;
(2)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填报的省级旅游度假区、 4A 级旅游景区初审情况表;
(3)省级旅游度假区、4A 级旅游景区创建单位的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附省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沿用原有的版本),包括度假区旅游景区基本信息(含名称、地址、性质、空间范围、面积、经营接待情况等)、旅游资源概述、设施分布和经营状况、旅游活动项目、发展概况、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游客综合满意度等内容;
(4)度假区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和申报PPT ),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 分钟,景区侧重于景观价值、度假区侧重于基础评价相关内容,申报PPT 不超过50 页,主要围绕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八项内容、旅游度假区资源环境与度假区产品评分细则六项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5)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相关材料;
(6)度假区、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关于正常营业期间(至少一年以上)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说明,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含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关于近3 年主要经营主体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