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盗
首先我们要明确,被盗和过期是两码事,虽然都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就拿商品被盗来说,这种情况员工是要赔偿的,店长也需要赔偿的,因为如果没有赔偿,就不能引起员工的重视度,毕竟公司投资几十万的商品在这里,由店长与员工负责销售,但也要负责管理,出现被盗必然是需要赔偿,但赔偿多少就要看公司如何制度这个指标了。赔偿的类型一般如下:
A、被盗金额由门店全赔,当班人员平均分滩,按原价付钱。同时如果大家捉到顾客偷盗行为者,可进行处罚,处罚所得金额也平均发给当班所有人。
B、被盗金额由门店或公司分摊,也就是说,公司负责30%,余下70%由本店当班人员进行赔偿。如果捉到顾客偷盗行为,所罚金额,公司获得30%,发现或参与抓捕人员,分摊余下的70%。
C、被盗金额由门店全赔,公司按进货价要求当班人员赔偿,如果捉到偷盗者,所处罚的金额公司获得30%。
至于说门店被盗,店员与店长不必赔偿的公司,的确少见,除非是单体药店,金额不大公司一力承担。
二、过期
过期则是因为药店商品管理不当造成的过期,这个要看情况进行赔偿。比如说,公司采购大量滞销商品,或公司配送大量旧日期商品到药店,而药店又没有权力不接收,此时如果出现了过期,门店员工或店长只能算是没有完成指定滞销商品任务,可能有处罚,但不是赔偿这些产品的金额,真正要负起责任赔偿的人员应该是公司的运营部,采购部,商品部,是他们采购与经营不善,造成莫大损失,不能把控好各店商品销售情况,造成的损失。
如果属于门店管理不当,本来均为畅销商品,因为管理不当造成商品遗忘在某处,待发现时发现商品过期,则此商品由店长与当区负责人进行按进货价赔偿。
总之,不论是被盗的赔偿还是商品管理的赔偿,都必须先下通知,让所有人签字确定,把制度与要求下发出来,引起大家的重视,然后才能执行赔偿相关事项,做为公司不能以大欺小,在员工不了解制度的情况下,执行这些制度。请尊重你的员工的权利,只有互相注意这些细节,员工与企业之间才会更好的合作下去。否则早晚会因小失大。希望我的分享能对你有所帮助。(转自 药房顾问)
首先我们要明确,被盗和过期是两码事,虽然都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就拿商品被盗来说,这种情况员工是要赔偿的,店长也需要赔偿的,因为如果没有赔偿,就不能引起员工的重视度,毕竟公司投资几十万的商品在这里,由店长与员工负责销售,但也要负责管理,出现被盗必然是需要赔偿,但赔偿多少就要看公司如何制度这个指标了。赔偿的类型一般如下:
A、被盗金额由门店全赔,当班人员平均分滩,按原价付钱。同时如果大家捉到顾客偷盗行为者,可进行处罚,处罚所得金额也平均发给当班所有人。
B、被盗金额由门店或公司分摊,也就是说,公司负责30%,余下70%由本店当班人员进行赔偿。如果捉到顾客偷盗行为,所罚金额,公司获得30%,发现或参与抓捕人员,分摊余下的70%。
C、被盗金额由门店全赔,公司按进货价要求当班人员赔偿,如果捉到偷盗者,所处罚的金额公司获得30%。
至于说门店被盗,店员与店长不必赔偿的公司,的确少见,除非是单体药店,金额不大公司一力承担。
二、过期
过期则是因为药店商品管理不当造成的过期,这个要看情况进行赔偿。比如说,公司采购大量滞销商品,或公司配送大量旧日期商品到药店,而药店又没有权力不接收,此时如果出现了过期,门店员工或店长只能算是没有完成指定滞销商品任务,可能有处罚,但不是赔偿这些产品的金额,真正要负起责任赔偿的人员应该是公司的运营部,采购部,商品部,是他们采购与经营不善,造成莫大损失,不能把控好各店商品销售情况,造成的损失。
如果属于门店管理不当,本来均为畅销商品,因为管理不当造成商品遗忘在某处,待发现时发现商品过期,则此商品由店长与当区负责人进行按进货价赔偿。
总之,不论是被盗的赔偿还是商品管理的赔偿,都必须先下通知,让所有人签字确定,把制度与要求下发出来,引起大家的重视,然后才能执行赔偿相关事项,做为公司不能以大欺小,在员工不了解制度的情况下,执行这些制度。请尊重你的员工的权利,只有互相注意这些细节,员工与企业之间才会更好的合作下去。否则早晚会因小失大。希望我的分享能对你有所帮助。(转自 药房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