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与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关于蓝弧制作的电影《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从2017年开始诉讼。前几天,日本圆谷发表公告表示,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判决认为广州蓝弧①使用了日本圆谷拥有著作权的“奥特曼”角色实质性相似的奥特曼形象拍摄电影、②在电影发布会上安排穿戴奥特曼形象的工作人员、③使用奥特曼正片内容制作预告片及宣传资料,均构成了侵权。
浦东人民法院的判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做成公开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约3800余万日元(约合人民币约250万元)。
接受日本NHK采访时,圆谷负责人表示:“这是基于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判决,我觉得是必然的结果。今后也会坚决打击在中国就侵害我社权利的行为。”而另一方面,五大被告中的蓝弧的负责人对NHK表示:“会就判决,讨论今后的应对。”
■NHK报道:
http://t.cn/A6yKigib[/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