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涡阳县陈大镇三徐行政村张寨自然村当地村民说,同村村民蒋某在村东头的土地上随意取土,挖出长约10米、宽约10米、深度2米的坑。村民通过各种渠道与其协商无果,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实地查看!

夏季雨水量较多的一个季节,这样的大坑比较容易给村里的老人和小孩造成一的安全隐患!

为此,村民与其沟通过,让蒋某把挖出的土方回填原处,蒋某颇为不高兴,与附近的村民发生争执,之后在村干部的协调下,蒋某只是口头答应回填,却迟迟不见行动。为尽快把深坑填上,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
本人承诺上述所说的情况均为实际情况,对于此情况,网上也有相同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网友:村长之子以加宽路基需土为由强行在我的耕田地里挖坑取土,遭到制止还态度强硬的说,公家的地我想挖就挖,不愿意去告去,我该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说明擅自在耕地上取土是违法的。那么,怎样才能合法取土呢?以下为河北的取土审批流程,供大家参考。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取土应当首先安排使用非耕地,确需使用耕地的,应当限定取土深度,保留耕作层的土壤,并依法进行复垦。
在非耕地取土的,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需使用耕地取土的,取土者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土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取土补偿合同。
农村村民因生产和建设需要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取土的,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指定的非耕地上取土;确需在耕地上取土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由上可知,取土应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有人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通过以上案例来看,你们觉得陈大村民蒋某随意是否可以随意取土挖坑?

夏季雨水量较多的一个季节,这样的大坑比较容易给村里的老人和小孩造成一的安全隐患!

为此,村民与其沟通过,让蒋某把挖出的土方回填原处,蒋某颇为不高兴,与附近的村民发生争执,之后在村干部的协调下,蒋某只是口头答应回填,却迟迟不见行动。为尽快把深坑填上,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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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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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说明擅自在耕地上取土是违法的。那么,怎样才能合法取土呢?以下为河北的取土审批流程,供大家参考。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取土应当首先安排使用非耕地,确需使用耕地的,应当限定取土深度,保留耕作层的土壤,并依法进行复垦。
在非耕地取土的,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需使用耕地取土的,取土者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土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取土补偿合同。
农村村民因生产和建设需要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取土的,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指定的非耕地上取土;确需在耕地上取土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由上可知,取土应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有人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通过以上案例来看,你们觉得陈大村民蒋某随意是否可以随意取土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