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孤儿》剧情比较复杂,由多种情节构成,策划阴谋的场所,不用说,是在当时的晋国都城绛邑(一说是今侯马新田,一说是今襄汾赵康)。惨案发生的地域在哪里?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赵氏宗族居住在什么地方。笔者认为,当时除在晋都任职的少数人外,绝大多数赵氏成员均住在他们的采邑耿城,即现在河津市山王村。其依据如下:
一
据《左传》和《史记》记载:晋献公十六年(前661)由赵夙御公车,毕万为右乘,献公亲自出征,一举灭掉霍、魏、耿三国。班师回朝后,将魏(将芮城县北半部)赐给毕万,耿(今河津市南半部,其治在今山王村)赐给赵夙为采邑(封地),并将他们官封大夫。晋文公四年(前633),也就是晋楚城濮之战的那一年,赵夙之孙赵衰被拜为卿,掌管国政统领三军。文公仍命赵衰继承原封(见《史记·晋世家》)。直到赵献侯(赵氏第十代)元年,即公元前423年,随着赵氏势力的不断北扩,便将府治由耿迁至中牟(见《史记·赵氏家》、《辞海》)。赵氏在耿共统治了238年,这一点与《河津县志》记载:“赵氏在耿共传十代”是一致的。而这件事发生在赵氏第五代赵朔时期,即公元前597年。也就是说此时,赵氏的采邑非耿莫属。
二
晋国当时属于奴隶社会赵氏家族就是耿地的奴隶主。这里除少数自由民外,绝大多数都是赵家的奴隶。奴隶社会是父死子袭,代代相传。他们除占有土地、奴隶之外,还有一套以族人为主的多层次管理机构,占有大片的土地收入。也就是说赵氏在这里形成一个权力中心,常年统治着这块地方。这些士大夫(奴隶主)权力很大,可以在采邑建筑宫殿、豢养军队等。平时除少数任职官员外,多数人都是有事时来朝,无事时就在采邑经营自己的事务。若遇到战争,就接受诸侯的命令带上自己的军队参战。对于晋国来说这种权力分配更为突出,这也是酿成后来晋国被肢解的原因之一。
三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分公、侯、伯、子、男多个等级,下一级奴隶主要向上一级奴隶主纳贡交税。晋君属于公级,赵氏属于侯一级。也就是说晋国国君不仅不会给他们发放薪水,他们反而要向晋君纳贡。这和后来的中央集权制不同。中央集权制是由郡县交税收,再由中央政府向大臣们发放薪水。而奴隶社会除过纳贡外则是自收自养,即用采邑的土地收入养活自己。根据以上情况分析,赵氏的族人和眷属根本不可能住在晋都,即使有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人都居住在他的采邑耿城。
四
案件发生后,对于一户庞大的族群来说,就当是的交通工具而言,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他们从一百多里外的耿城押送到晋都绛邑,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来处斩,只能是就地处决。
《史记·赵世家》载:屠岸贾带人到“下宫”把赵氏家族杀尽斩绝。本文认为这个“下宫”就是赵氏在耿城所建的宫殿。理由有二:(1)历史上无论哪个朝代,除过国君帝王外,所有大臣都不能在都城建筑宫殿,即使宫邸建筑淂再豪华,再气派也只能成为府,不能称为宫。(2)当时晋国大夫一级的文武大臣至少也有二、三十人,试想,晋君能让他们在晋都建立宫殿吗?这就像诸侯不能再周朝都城洛邑建立宫殿一样,各家大夫也不能在晋都绛邑建立宫殿。要建宫殿,只能建在自己的采邑。所以说这个“下宫”应在耿城一带,《礼记·文王世子》:“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 郑玄 注:“下宫,亲庙也。”这儿的下宫指的就是宗庙,赵氏的宗庙当然在其采邑了。
这样《赵氏孤儿》原发生地就清晰了:策划阴谋是在绛邑。藏匿孤儿是在襄汾县三公村,或者是在盂县藏山。也有可能是先藏进三公村,后藏到藏山。三公村与藏山名字都来自这件事。三公村系指韩厥、程婴和公孙杵臼。由于他们三人在此有功,故定名为三公村,其位置在乡宁县交界处的山麓。藏山顾名思义就是藏匿孤儿之山,而惨杀赵氏家族的地方,无论怎样说都离不开当时的耿城,即河津市山王村一带,惨杀赵氏家族的地方应为现在的北张村,据记载,现在的玉泉寺其前身为商周时期耿国宗庙,后为春秋时期赵家最早的家庙,惨案发生后,赵家被灭门,为此,赵张村易名为张村。
一
据《左传》和《史记》记载:晋献公十六年(前661)由赵夙御公车,毕万为右乘,献公亲自出征,一举灭掉霍、魏、耿三国。班师回朝后,将魏(将芮城县北半部)赐给毕万,耿(今河津市南半部,其治在今山王村)赐给赵夙为采邑(封地),并将他们官封大夫。晋文公四年(前633),也就是晋楚城濮之战的那一年,赵夙之孙赵衰被拜为卿,掌管国政统领三军。文公仍命赵衰继承原封(见《史记·晋世家》)。直到赵献侯(赵氏第十代)元年,即公元前423年,随着赵氏势力的不断北扩,便将府治由耿迁至中牟(见《史记·赵氏家》、《辞海》)。赵氏在耿共统治了238年,这一点与《河津县志》记载:“赵氏在耿共传十代”是一致的。而这件事发生在赵氏第五代赵朔时期,即公元前597年。也就是说此时,赵氏的采邑非耿莫属。
二
晋国当时属于奴隶社会赵氏家族就是耿地的奴隶主。这里除少数自由民外,绝大多数都是赵家的奴隶。奴隶社会是父死子袭,代代相传。他们除占有土地、奴隶之外,还有一套以族人为主的多层次管理机构,占有大片的土地收入。也就是说赵氏在这里形成一个权力中心,常年统治着这块地方。这些士大夫(奴隶主)权力很大,可以在采邑建筑宫殿、豢养军队等。平时除少数任职官员外,多数人都是有事时来朝,无事时就在采邑经营自己的事务。若遇到战争,就接受诸侯的命令带上自己的军队参战。对于晋国来说这种权力分配更为突出,这也是酿成后来晋国被肢解的原因之一。
三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分公、侯、伯、子、男多个等级,下一级奴隶主要向上一级奴隶主纳贡交税。晋君属于公级,赵氏属于侯一级。也就是说晋国国君不仅不会给他们发放薪水,他们反而要向晋君纳贡。这和后来的中央集权制不同。中央集权制是由郡县交税收,再由中央政府向大臣们发放薪水。而奴隶社会除过纳贡外则是自收自养,即用采邑的土地收入养活自己。根据以上情况分析,赵氏的族人和眷属根本不可能住在晋都,即使有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人都居住在他的采邑耿城。
四
案件发生后,对于一户庞大的族群来说,就当是的交通工具而言,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他们从一百多里外的耿城押送到晋都绛邑,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来处斩,只能是就地处决。
《史记·赵世家》载:屠岸贾带人到“下宫”把赵氏家族杀尽斩绝。本文认为这个“下宫”就是赵氏在耿城所建的宫殿。理由有二:(1)历史上无论哪个朝代,除过国君帝王外,所有大臣都不能在都城建筑宫殿,即使宫邸建筑淂再豪华,再气派也只能成为府,不能称为宫。(2)当时晋国大夫一级的文武大臣至少也有二、三十人,试想,晋君能让他们在晋都建立宫殿吗?这就像诸侯不能再周朝都城洛邑建立宫殿一样,各家大夫也不能在晋都绛邑建立宫殿。要建宫殿,只能建在自己的采邑。所以说这个“下宫”应在耿城一带,《礼记·文王世子》:“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 郑玄 注:“下宫,亲庙也。”这儿的下宫指的就是宗庙,赵氏的宗庙当然在其采邑了。
这样《赵氏孤儿》原发生地就清晰了:策划阴谋是在绛邑。藏匿孤儿是在襄汾县三公村,或者是在盂县藏山。也有可能是先藏进三公村,后藏到藏山。三公村与藏山名字都来自这件事。三公村系指韩厥、程婴和公孙杵臼。由于他们三人在此有功,故定名为三公村,其位置在乡宁县交界处的山麓。藏山顾名思义就是藏匿孤儿之山,而惨杀赵氏家族的地方,无论怎样说都离不开当时的耿城,即河津市山王村一带,惨杀赵氏家族的地方应为现在的北张村,据记载,现在的玉泉寺其前身为商周时期耿国宗庙,后为春秋时期赵家最早的家庙,惨案发生后,赵家被灭门,为此,赵张村易名为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