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元嘉(424-453年)初,于汉德县境内侨置南安郡、南安县,治所在今普安城,有建制而无实土,安置北方南安郡流亡南下的难民。 南朝宋大明(457-464年)年间,南安郡、县旋即由侨置改为实置,正式成为行政区,仍称“南安”不变。西魏废帝三年(554年),北朝西魏占领南安,将外来地名改为本土地名,南安更名为普安,此即为普安得名之始。
此后,普安郡三设三废,唐乾元元年(758年),普安郡改为剑州,后不复置,普安县依然保留直至明初。 明洪武六年(1373年),废普安县并入剑州,后不复置。
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剑州下设普安保,普安一名得到恢复使用,并沿用至1950年。 1950年,普安镇改设为城关镇,1981年复更名为普安镇,普安一名再次恢复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