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连日来,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河道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汉丰镇和农业总公司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开展打击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违法捕捞专项执法联合行动。
此次行动,以蓟运河、还乡河分洪道、津唐运河等为水域为重点开展巡查执法。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河面上的渔网等渔具进行强制拆除,并对起获的鱼虾当场进行了放生,执法人员还对收缴的渔网、虾笼、抬网等渔具进行了没收。截止目前,联合行动共计巡查里程10公里,清缴禁用渔具4套,张贴“禁渔期通告”5张,发放“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宣传材料50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要求,自2020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其中包括我区境内的蓟运河、津唐运河、还乡河分洪道、百戟河、入海排河等5条主要河流和辖区内主要灌渠。禁渔期内禁止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之外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性网具进行捕捞的非法行为的所有作业方式。
此次行动,以蓟运河、还乡河分洪道、津唐运河等为水域为重点开展巡查执法。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河面上的渔网等渔具进行强制拆除,并对起获的鱼虾当场进行了放生,执法人员还对收缴的渔网、虾笼、抬网等渔具进行了没收。截止目前,联合行动共计巡查里程10公里,清缴禁用渔具4套,张贴“禁渔期通告”5张,发放“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宣传材料50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要求,自2020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其中包括我区境内的蓟运河、津唐运河、还乡河分洪道、百戟河、入海排河等5条主要河流和辖区内主要灌渠。禁渔期内禁止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之外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性网具进行捕捞的非法行为的所有作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