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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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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汉代开始,历朝历代都有不计其数的学人对《论语》进行研究和解读,两千多年来从未中断。时至今日,出于不同的目的、从不同角度解读《论语》的著作仍然层出不穷,误读、误解的情况更是不在少数。
本文从现有的《论语》解读的相关著作、书籍中进行调研和盘点,总结出其中出现的误读、误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语音读错、语法错误、精义粗解、错序阐释、篡改原意、缺漏阐释、广义狭解、不足阐释、宽泛阐释、因循阐释、以讹传讹、割裂阐释、违情阐释、脱魂阐释、矮化阐释、过度阐释、混淆阐释、歪曲阐释、凭空阐释、违境迁移、无界拓展、悖体阅读等。
同时,本文将基于现有的著作权法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保护《论语》作品内容完整性的可行性建议,以期以此为参考,对传统文学作品内容完整性的保护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著作权理论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保护传统文化的精髓。
关键词:作品内容完整性;《论语》;著作权法理论
Abstract
Since the han dynasty, countless scholars have studied and interpreted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 in all dynasties, which has never stopped for more than two thousand years. Up to now, there are still numerous works interpreting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 for different purposes, not to mention a large number of misreadings and misunderstandings.
Starting from the existing "the analects" reading related books, books in the research and inventory, summed up the misreading,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situatio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voice and substance misread, grammatical errors, coarse solution, wrong sequence interpretation, tamper with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missions interpretation, generalized narrow solution, inadequate interpretation, broad interpretation of interpretation, handy, spirit and breach, interpretation, interpretation of fracture interpretation, dwarf interpretation, excessive interpretation interpretation, confusion, distortion of interpretation, interpretation, breach habitat migration out of thin air, unbounded expand, reading, etc.
Theory at the same time, this paper will be based on the existing copyright law and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put forward feasible Suggestions to protect the integrity of the content of the works of "the analects", in order to for reference, to protect the integrity of the content of traditional literary works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and pushing, maximum play to the theory of copyright law value and society value, the protection of the esse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Key Words: Content integrity; "The analects"; Copyright law theory;
目录
第1章 绪论1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1
1.2 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2
第2章 《论语》误读情况分析4
2.1 语法的误读4
2.1.1 自身对古文理解的偏差4
2.1.2 为迎合讲解内容而对原意进行曲改4
2.2 历史的误读4
2.3 精神意义的误读6
第3章 保护《论语》作品完整权的理论基础9
3.1 保护《论语》作品完整权的概念9
3.2 保护《论语》作品完整权的性质10
3.3 保护《论语》作品完整权的理论基础11
3.3.1 人格权理论11
3.3.2 激励理论11
3.3.3 财产权劳动理论12
3.3.4 成本收益理论12
第4章 保护《论语》作品完整权的可行性建议13
4.1 明确我国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主体变更问题13
4.1.1 完善我国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继承制度13
4.1.2 明确我国保护作品完整权许可或转让、放弃问题14
4.2 建立我国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制度15
4.2.1 我国保护作品完整权限制制度的确立规则15
4.2.2 建立我国保护作品完整权限制制度16
4.3 从行政手段与法制建设两个方面保护《论语》作品完整权17
4.3.1 从加强行政手段入手17
4.3.1 从加强法治建设手段入手17
结论19
参考文献20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从汉代开始,历朝历代都有不计其数的学人对《论语》进行研究和解读,两千多年来从未中断。时至今日,出于不同的目的、从不同角度解读《论语》的著作仍然层出不穷,误读、误解的情况更是不在少数。
在站在古代文学的视角上,传统文化经典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意蕴,读者可以从中见仁见智。对经典的解读可以有个人化的理解,但不能过于随意,更不能按照某种非学术的意图进行曲解。古代文化经典的许多内涵具有基于当时时代社会生活的特有涵义,这些涵义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我们的解读只能是在正确把握这些涵义的基础上尽量用现代人熟悉的语言来解释,而不是用“为我所用”的态度过分或者随意阐发。
而站在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视角上,从古至今,这种对传统文学作品的误读、误解,则是构成了对传统文学作品完整权的侵害。但由于我国对于传统文学作品的保护力度较弱,在其原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情形下,可将其载体作为文物进行保护。但对于其内容及其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则并无相关规定。进而导致当今社会,对传统文学作品的侵害原意的误读、误解不在少数。因此,对传统文学作品完整权的法律保护刻不容缓。
此外,中国当前在中华民族文化特别是经典文学作品的保护方面仍面临着严峻形势。有些古典名著正在迅速损毁、消失和流失。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国本土文化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强烈挑战。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城市化的飞速发展,随着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中国本土文化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大有被外来文化同化的趋势。而产生上述状况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国内法律的保障。同时,海外一些国家和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侵蚀中国文化,进一步造成了文化资源的严重流失,有的甚至被严重歪曲。对此我国也缺乏国家法律的限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希望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来保障中华文化的生存发展,就成为一种现实的迫切要求。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中国有着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也经过了一个发展过程,即从最重要的单个有形文物古迹的保护逐渐扩大到对历史街区、城镇和自然遗产的保护,扩大到对以无形文化遗产为主要特征的中国文化的全面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不断扩大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将无形文化遗产纳入其中,确立了中国文化保护的概念。由于目前国内学术界并无对传统文学作品完整权保护的相关研究著作,因此本文的研究内容具有填补学术研究和法律空白的创新意义,同时具有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
目前国内学术界并无对传统文学作品完整权保护的相关研究著作,而本文以《论语》为例,从著作权理论和法律规定出发,提出对传统文学作品完整权保护的可行性建议。力争形成以版权法为主体,多种法律法规如专利法、文物法等全面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体系,以免将古典文学名著的保护仅限制在的版权保护上。提出制定对“中华民族文化保护法”的立法构想。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起中国文化遗产全方位保护的法律体系以确立中国文化保护的概念。填补了学术研究和立法空白,具有社会和法律双重价值和意义。
1.2 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魏晋间何晏的《论语集解》,是《论语》研究史上的一个重要集注本,它“集诸家之善,有不安者,颇为改易”,首创古籍注释中的“集解”之体,较为集中地保存了《论语》的汉、魏古注,为今人研究汉、魏《论语》学成就提供了不少资料。在文字训诂方面,它沿袭了汉儒注经的方法,保留了“循经立训,意达而止”和“详于名物制度”的传统在经义的阐释上,出现了援道入儒的迹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魏晋经学的创新倾向。
南宋的朱熹采集宋儒十一家之说,成《论孟精义》,其中《论语》二十卷,《孟子》十四卷。《论语集注》和《孟子集注》即采摘此书精华兼取古注分别撰成,与其《大学章句》《中庸章句》合称为《四书章句集注》。元代恢复科举考试后,朝廷将朱熹之学定为科考的依据,此后一直到清朝末年,统治者选拔人才的考试均不脱四书范围。因此《论语集注》也就成为《论语》研究史上最有影响的著作。其文字训诂的特点是不废古注,亦多集宋人之说,标其姓氏或兼名字并存异说,但有自己的倾向性注释丰富,包括注音、训诂、考据,条例严谨。经义阐释是朱注之所长,不过,有的符合孔子原意,有的则借题发挥,牵强附会,后者主要体现在其发挥天理人欲的思想上。
清代刘宝楠父子的《论语正义》,充分吸收前人的注释成果,大量采集清人注释、考证的新材料,注重文字训诂、史实考定和阐述经义,是《论语》旧注的集大成之作。在训诂方面,它重视考据,不惜笔墨在古籍的整理考证以及语言的实际运用上下功夫。在经义的阐释上,它强调“成己成物”之学,体现了清代经世致用的学术思想。
杨伯峻著的《论语译注》是中国第一部白话文《论语》译本。在结构上先列出原文文句再进行翻译,最后从字音词义等方面进行注释。此书精于校勘、训诂、考证,内容简约易懂,对经义的阐释较少。
李泽厚的《论语今读》是立足于“儒学、孔子和《论语》这种既非宗教又非哲学或者说是‘半宗教半哲学’的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既解构又重建的工作”。该书将《论语》篇分为章,分别进行译翻译成白话文、注对文字章句的注释、记作者的评论、札记和解说,其中注以程树德的《论语集释》为参考,直接采录前人的注疏议论,而采录的标准是“有助于了解原文,或有利于自己的论记。对那些名物考证、史实讲疏、注家争辩等等,都一概不录”。
于丹的《于丹<论语>心得》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属于解读经典的学术性著作,而是借经典来阐述作者对当前社会生活的个人心得。与其相匹配的形式就是通过讲故事来讲述生活的哲理,然后用《论语》的字句加以概括提点,重在“心得”的阐述,几乎很少涉及文字训诂等内容。但由于过于个人化理解,赋予经典过多的现代性阐释,容易使人产生对传统文化的不准确判断。
《于丹〈论语〉心得》讲了“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人生之道”7个题目,但在这部仅6万多字的作品中,其误读经典的硬伤便有一百余处,其阅读病症包括语音读错、语法错误、精义粗解、错序阐释、篡改原意、缺漏阐释、广义狭解、不足阐释、宽泛阐释、因循阐释、以讹传讹、割裂阐释、违情阐释、脱魂阐释、矮化阐释、过度阐释、混淆阐释、歪曲阐释、凭空阐释、违境迁移、无界拓展、悖体阅读等20余种。在“于丹热”被大众媒体炒作成“传统文化现代热”“儒学经典传播热”的同时,其将“误读、曲解、胡吹”冒充为“个性化阅读”的“自由化阅读热”,更是对文学研究严肃性的背离与挑战。这种“自由化阅读”歪风像流行的“阅读非典”一样,不但毒化了社会的阅读风气,而且污染了学校的阅读课改,这个作品误读的典型个案已演化为当代学坛的阅读公案。
站在古代文学的视角上,传统文化经典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意蕴,读者可以从中见仁见智。对经典的解读可以有个人化的理解,但不能过于随意,更不能按照某种非学术的意图进行曲解。古代文化经典的许多内涵具有基于当时时代社会生活的特有涵义,这些涵义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我们的解读只能是在正确把握这些涵义的基础上尽量用现代人熟悉的语言来解释,而不是用“为我所用”的态度过分或者随意阐发。
而站在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视角上,从古至今,这种对传统文学作品的误读、误解,则是构成了对传统文学作品完整权的侵害。但由于我国对于传统文学作品的保护力度较弱,在其原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情形下,可将其载体作为文物进行保护。但对于其内容及其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则并无相关规定。进而导致当今社会,对传统文学作品的侵害原意的误读、误解不在少数。因此,对传统文学作品完整权的法律保护刻不容缓。
第2章 《论语》误读情况分析
2.1 语法的误读
对古文的讲解,正确把握字、词、语法很重要。“文字、意义、精神是解释的三要素”。于丹老师在传达她本意的同时是需要对原文进行翻译和解释的,理解是翻译和解释的前提。不少学者指出在于丹讲解过程中犯了很多硬伤性的错误。
2.1.1 自身对古文理解的偏差
“它就是这么一本语录”。《汉代汉语词典》中所记“语录”即是某人言论的记录或摘录。杨伯峻老师的《论语译注》写到《论语》记载着孔子的言语行事,也记载着孔子的若干学生的言语行事。可见,于丹说其为一本语录是不确切的。
文本的意图并不能从文本的表面直接看出来,但于丹老师对《论语》的很多解释都只是片面的以自己的理解向大众阐释文本的意图。如于丹老师在解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时将“小人”理解为“小孩子”,着实与对后半句“近之则不恭,远之则怨!”的理解相距甚远。
2.1.2 为迎合讲解内容而对原意进行曲改
在谈及“子贡问政”时,为了说明孔子是一个有信念,讲究信念的人,于丹不惜将原文中的“足食,足兵,民信”的民信解释为“信仰”,而孔子真正的意思应是对国家,对政权的信任。若是以信仰为解,则全句应理解为是民无信仰而国不能立。显然这理解是不能成立的。民信应是“取信于民”的使动用法,人民对国家信任才能众志成城,而与人民信仰无关。
2.2 历史的误读
对作品历史的理解,不仅仅是对作者作品的了解、对当时年代背景的了解,更是对作者作品精神、当时社会文化精神意义的理解。“诠释学在古代就可以说是一门关于理解,翻译和解释的学科”,首先,我们便需要对作者进行足够深度和广度的理解, 每一位作者都拥有其身处的时代、家庭背景,个性,所受教育等等。这些都可以帮助我们对其精神更好地理解。
“解释的重要前提是我们必须自觉地脱离自己的意识而进入作者的意识。”对作品精神的领会是建立在对作者及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尽可能的广泛和精确的了解上,因为只有我们对作家及其背景资料足够了解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评价其所能具有和达到的哲学艺术水平。施莱尔马赫说“首先要像作者一样好地理解文本,然后甚至要比作者更好地理解文本。”文本一旦离开其作者与其写作的具体语境,就会在无限多种可能的诠释中漂移,对其的阐释也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改变。诠释者的作用仅仅是结合现实地对文本再创造。孔子的思想,于丹老师是否“设身处地”地领悟了呢?“《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老师开篇便提出这个观点。但我认为孔子在《论语》中时刻教导学生的是如何向“君子”的目标靠拢。《论语》想告诉我们的是如何靠近孔子眼中“君子”的目标,如何达到自我的最高境界,其间涉及了很多关于忍之类的思想,即是自我控制。自控需要压制自己很多的想法欲望,这样的话也并不能说是快乐。于丹是否是考虑在这个物欲横流、生活节奏快捷的世界里,人们心灵空虚才有意结合现实刻意提出这样一个观点的呢?杨昊鸥在《解“毒”于丹》中提出“如果孔子的思想是快乐哲学,那么他必然要把自己的生活经营得很快乐。就像一个穷困潦倒的穷光蛋没有资格也不可能向大家宣讲他的财富学理念一样,不快乐的孔子也绝不可能向人们宣扬什么快乐哲学。”孔子的一生的确不能说是快乐的。祖上遭到迫害逃到异国,父母年龄相差近50,算是私生子。而后父亲早亡,少年时代生活贫贱。仕途上一直不得志,政治上经常遭到排挤陷害,政治生涯坎坷。孔子自20多岁起,就想走仕途,对天下大事非常关注,对治理国家有自己有效独到的见解。但最高统治者对他一直不够重视,可惜了他一腔报国热血。当他50多岁时,迫于形势,又离开了鲁国,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政治游说,14年中东奔西走,多次险些丧命,最后教学著书。公元前479年卒。因此我认为,孔子向我们提出的是一个君子的标准并非一个快乐的标准。
文本是作者的思想,生活和历史的表现。在阐释其作品之前势必要对其背景做了解,但于丹老师对《论语》快乐指示的结论似乎给整部作品最初的基调上便定错了位。
2.3 精神意义的误读
解释者对作品精神意义的理解基于对个别作者和当时时代精神的理解。精神的理解“通过文字不可见的精神进入外在的可见的生命。”理解孔子精神才能更好的对《论语》所蕴含的意义进行阐释。
于丹在她的心得之一,天地人之道中写到“读《论语》我们会发现,孔夫子教育学生时很少疾言厉色,他通常是用和缓的,因循诱导的,跟人商榷的口气。”我以为不然,从《论语》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孔子是深知“因材施教”这个道理的,一个合格的好老师是会对不同的学生施予不同的适合其发展的教育方式的。《论语·公冶长》中记载,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子路闻之喜。子曰:“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即是孔子说:“我的主张在这里行不通了。我打算乘木排到海外去,跟随我到海外去的,大概只有子路一个人吧!”子路听了这话后非常高兴。孔子说:“由啊!你的勇敢精神胜过我,但你不知道怎么裁度事理。”这一招先扬后抑应该是让子路很无语的,颇有玩弄之感。孔子也有直接厉声指责学生的时候,古人因照明设施不好,晚上很早就休息,十分珍惜白天的时间,所以很愤恨白天睡觉的人。孔子对宰予的昼寝则是直说其“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木亏也”(《论语·公冶长》),之后还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直言不讳,这话是很讽刺很打击的了。而且对子路,孔子常常持批责的态度,在子路问孔子如果您去率领军队指挥作战,找谁与您共事呢?孔子则说“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意思即是空手与老虎搏斗,徒步涉水过河而死了也不后悔的人,我是不与他共事的。与我共事的必须是临事能小心谨慎,善于谋划而能取得成功的人。很明显这是对子路行事莽撞,有勇无谋的讽刺。另外,在解释“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时,于丹老师说“古人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今人学习是为了炫耀于人,取悦于人。”钱书同先生的《论语新解》中解释为“今之学者是为人而学”,唐满先先生的注解则是“为了装饰自己给别人看”。于丹的解释是否太过于极端,于丹在书中多次强调要提高把握幸福的能力,而自己有一门学问也是一种技能,可以谋得一份职业。我想这也应该是提高自己把握幸福的能力吧!
在讲该放下时且放下的小和尚的故事里,本来是以宽恕为题,但其实故事本身说的更主要的是“放下”心中的负担,并无埋怨宽恕的意思,并不能很好的阐释上面的论点。
用小故事来讲《论语》的大道理也是于丹老师讲解的一大特点。但我们细读其小故事,对其对孔子思想精神的理解值得争议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在“天地人之道”中还有一个西方哲人的小寓言: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在思考三个最最终极的哲学问题:就是这个世界上,什么人是最重要的,什么事是最重要的,什么时间做事是最重要的。然后觉得这样的三个终极问题,冥思苦想,举朝大臣没人能够回答得出来。后来有一天他很苦闷,他就微服私访,自己就下去逛去了,走到底下很偏远的地方,结果就投宿到了一个陌生的老汉家,一敲门就说你进来吧,他就进去了。到了半夜他忽然被一阵喧闹声吵醒了,然后就发现有一个浑身是血的人闯了进来,这个老头就像收留他一样也淡淡地说,那个人就说后面有人追我,老头说那你就在我这儿避一避,就给他藏起来了。这国王吓得不敢睡,一会儿就看见追兵来了,追兵就问有没有一个人跑过来,老头说不知道,我家里没有别人,后来那些人闹闹就跑了,然后那个人洗净了血迹感恩戴德地也就走了,老头关上门继续睡觉。第二天国王就惴惴不安地问他说,你就不怕惹上杀身之祸,你为什么敢收留那个人,而且你就那么放他走了,你怎么不问他是谁呢?老头淡淡地跟他说,这个世界上其实最重要的那个人就是眼下需要你帮助,离你最近的那个人;最重要的事就是马上去做,马上把这件事给做掉;最重要的时间就是当下,一点不能拖延。那个国王恍然大悟,他把我三个终极问题都解决了,
这个小故事以支撑其论点是不实的,细读之下甚至会认为作者在引导一种错误的不分黑白的价值观。浑身是血的人,当然可能是好人,但同时也可能是坏人为了逃脱,如果是坏人就更应该向追兵揭发。而老人并不弄清那个被追捕的人的真实身份而盲目帮助其逃脱。这种情况下你救了这一个人,也相当于害了很多人。这样的诠释着实让我们怀疑作者的价值观。
在心灵之道中于丹为阐释“君子泰尔不骄,小人骄而不泰”的精神“君子因为有心态的平和、安定和勇敢,他的安详舒泰是由内而外的自然流露;小人表现出来的则是故作姿态,骄矜傲人,因为他内心多的是一股躁气,气度上便少了一份安闲。”而以日本江户时期茶师为例:有一天主人要去京城办事,舍不得离开茶师,就说,你跟我去吧,好每天给我泡茶。那可是一个社会很不稳定的时期,浪人、武士依恃强力横行无忌。这个茶师很害怕,对主人说,您看我又没有武艺,万一路上遇到点事可怎么办?主人说,你就挎上一把剑,扮成武士的样子吧。茶师只好换上武士的衣服,跟着主人去了京城。一天,主人出去办事,茶师就一个人在外面。这时迎面走来一个浪人,向茶师挑衅说,你也是武士,那咱俩比比剑吧。茶师说,我不懂武功,只是个茶师。浪人说,你不是一个武士而穿着武士的衣服,就是有辱尊严,你就更应该死在我的剑下!茶师一想,躲是躲不过去了,就说,你容我几小时,等我把主人交办的事做完,今天下午我们在池塘边见。浪人想了想答应了,说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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