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设立电影发行单位需取得相关许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法律规定: 有违反下列规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管理电影发行、放映的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至十倍的罚款;第二十条 从事电影发行活动,必须经省管理电影发行的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电影放映,必须经县级以上管理电影放映的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一、 申请条件: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场所和设备。5)受委托代理发行2部以上的电影、电视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十条)。申请: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是指设立电影发行单位需取得相关许可,并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二、申请材料:(部分参考)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电影发行单位章程;(四)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消防合格意见书;(五)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六)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七)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八)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流程
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电影电视剧处分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5天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电影电视剧处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6天 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将其材料退回电影电视剧处,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时限:6天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许可文书。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时限:1天
法律规定: 有违反下列规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管理电影发行、放映的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至十倍的罚款;第二十条 从事电影发行活动,必须经省管理电影发行的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电影放映,必须经县级以上管理电影放映的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一、 申请条件: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场所和设备。5)受委托代理发行2部以上的电影、电视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十条)。申请: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是指设立电影发行单位需取得相关许可,并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二、申请材料:(部分参考)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电影发行单位章程;(四)场所使用证明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消防合格意见书;(五)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资料;(六)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七)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八)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流程
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电影电视剧处分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5天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电影电视剧处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6天 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将其材料退回电影电视剧处,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时限:6天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许可文书。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时限: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