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这次的诉讼可以归类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其中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具体人数在起诉时尚未确定2.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3.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其中的特殊程序包括:1.公告2.登记3.裁判效力。。。。
上面说的这些其实只是纸上谈兵的东西,我只是希望组织这次诉讼的人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不要被愤怒冲昏头脑,法律是理性的,而且当前中国的法律是有黑暗面存在的,所以请你们在做好全面的思考和准备之后再做出这个行动,不然对神起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好事,而且ANTI可以以这件事为话柄,做出很多文章的~希望你们找到一些知名的律师,帮助大家赢这场官司吧~(同时要注意一下中国的两审终审制的哦~)
——From 一个法学院的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