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外地工作的一名综合行政执法公务员,从事违建拆除工作,也经常收到此类举报,我来给大家讲讲怎么举报更能切中要点:
一是举报停车场违法建设,包括地面硬化、设置围栏、收费岗亭等。可以举报停车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按照我得猜测,高架地铁下步空间在地铁规划时已经划入地铁建设红线,镇里或者村委已经取得拆迁安置款,土地权属应该已经划拨给地铁公司使用,除非村里能提供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或者和某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否则属于违法经营。第二:土地上建设必须取得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产权单位未能提供,则直接认定为违法建设,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二是举报停车场违规收费。根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包括机场,车站码头等)实行政府定价。根据《郑州市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自行车存放白天0.1元/车次,夜晚0.2元/车次,电动车存放白天0.5元/车次,夜晚1元/车次。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举报。
三是举报停车场非法经营。根据《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停车场要想投入运营,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而后办理市政部门核发的“占道证”、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全部具备这些手续,经营才算合法。投用后,公共停车场还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监督牌,公布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可以要求停车场公示规划许可证,占道证,停车场许可证,收费许可证,营业执照。证件不全可认定为非法经营,可进行举报。
四是如有电动车被拖走可以向公安举报电动车失窃。只有行政执法机构才有权拖离电动车,停车场无权对电动车进行处置,举个例子,小区内的僵尸车、乱停车等物业也只能锁车处理,拖车只能请执法机构处置。
五是可以向纪委举报。一是举报停车场涉黑涉恶,二是举报教育园区不作为,不正面回应群众诉求,不合法处置停车场设置及收费问题。
六就是土办法了。以不缴费不让车辆驶离为由报警处理。警察天天出警也会心烦的。如果警察不出警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则可以向纪委举报警察不作为。人多力量大,也可能出奇效。
以上六条是我仅提供的一些思路,有些信息可能不准确,有些地方法规新郑跟郑州执行的可能不一致。仅供大家参考,相信经过大家努力,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处置。
一是举报停车场违法建设,包括地面硬化、设置围栏、收费岗亭等。可以举报停车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按照我得猜测,高架地铁下步空间在地铁规划时已经划入地铁建设红线,镇里或者村委已经取得拆迁安置款,土地权属应该已经划拨给地铁公司使用,除非村里能提供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或者和某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否则属于违法经营。第二:土地上建设必须取得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产权单位未能提供,则直接认定为违法建设,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二是举报停车场违规收费。根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包括机场,车站码头等)实行政府定价。根据《郑州市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自行车存放白天0.1元/车次,夜晚0.2元/车次,电动车存放白天0.5元/车次,夜晚1元/车次。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举报。
三是举报停车场非法经营。根据《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停车场要想投入运营,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而后办理市政部门核发的“占道证”、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全部具备这些手续,经营才算合法。投用后,公共停车场还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监督牌,公布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可以要求停车场公示规划许可证,占道证,停车场许可证,收费许可证,营业执照。证件不全可认定为非法经营,可进行举报。
四是如有电动车被拖走可以向公安举报电动车失窃。只有行政执法机构才有权拖离电动车,停车场无权对电动车进行处置,举个例子,小区内的僵尸车、乱停车等物业也只能锁车处理,拖车只能请执法机构处置。
五是可以向纪委举报。一是举报停车场涉黑涉恶,二是举报教育园区不作为,不正面回应群众诉求,不合法处置停车场设置及收费问题。
六就是土办法了。以不缴费不让车辆驶离为由报警处理。警察天天出警也会心烦的。如果警察不出警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则可以向纪委举报警察不作为。人多力量大,也可能出奇效。
以上六条是我仅提供的一些思路,有些信息可能不准确,有些地方法规新郑跟郑州执行的可能不一致。仅供大家参考,相信经过大家努力,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