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台,我是顾问团团长,我能卖到全国第一——记山东新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魏心东 在魏心东的带领下,二十多年来,山东新星将业务拓展至酒水、食品、煤炭、金融、家电分销物流、汽贸连锁、珠宝连锁、超市、商厦等诸多领域,并获得无数荣誉。在新星集团获得的诸多企业荣誉中,有一项格外引人关注:连续十多年茅台酒及系列酒全国销量第一。白手起家与“吃酒杯”的故事 1990年,改革开放的第12个年头,位于鲁中地区的淄博,商业气氛日渐热烈起来,以淄川服装城的落成为标志,改革开放带来的消费促动,让这座城市的每个角度都发生着改变。 为适应市场变化,山东淄博淄川区供销社决定成立一个沟通城乡的批发公司,借以扭转供销社城区网点薄弱的局面。用现在的说法,其实就是供销社的“渠道下沉”,向城乡区域开辟新市场。 当时,经过组织反复筛选,时任罗村供销社副主任的魏心东被选为新建单位的总经理。

上任之初,魏心东面临的新星集团属于一个“四无企业”——无资金、无场地、无现成业务、无运输车辆。7个人中有6个人都在怀疑,“什么都没有,我们怎么干?”为了开拓业务,他把目光投向了酒水经营,并把主攻方向放在了省内名酒——景芝酒厂。 1988年,名酒价格管制放开,市场经济得到了初步建立,从此开始,白酒市场涌现出大量的个体户与流通商。不过,直到90年代初期,酒水的销售体系仍是以老国营糖酒公司为主力渠道,魏心东所属的供销社属于“二批商”——这意味着景芝酒厂给购销总部的出厂价要比国营糖酒站每瓶贵二分钱。 为争取这二分钱的出厂价,魏心东没少动脑筋、下功夫。一次,魏心东联系了酒厂的业务股长,在酒厂厂长到济南出差路过淄川时,截住了他们并一块吃饭,主要目的是要出厂价。 酒过三巡,62度的“景芝特酿”6个人喝了12瓶,而此时的魏心东已足足喝了三斤白酒。魏心东心里想着出厂价,于是邀请厂领导们留下来商谈业务,但厂领导执意要走,并且只字未提出厂价的事。 这时已有些醉意的魏心东急了,站起来说:“你们若走,我就把这个酒杯吃了!”厂领导以为他在开玩笑,就说:“你若吃了酒杯我们就住下”。 话音未落,只见魏心东拿起桌上的玻璃酒杯,放到嘴里,咔吧咔吧咬碎了并在咀嚼。起初大家还没当回事,有的还以为他在表演气功,但当看到鲜血从他嘴角不住的流出时,才知道那根本不是气功,而是在真咬酒杯。于是,空气仿佛在那一刻凝结,所有人都被他的举动震撼了。 魏心东言必信、行必果的豪爽性格和真挚举动感动了厂家,争取到了这二分钱的出厂价,由此购销总部与厂家的关系日益紧密,买卖也越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