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上,无论何种精彩的角色,总需要有相当份量的演技与其互相辉映。就高长胜这个角色而言,正因为其角色本身具备了复杂多元的色彩,不单调不唯一,在《珠光》一众戏剧化的脸谱里,才能轻松的超拔而出。而BOWIE,通过自身予角色的感知和体悟,糅合了恰当好处的表现手法,于是,高长胜这个人物便具有了独特的别具一格的人格魅力,将特殊性巧妙的转折为普遍,使我们广大的观众喜欢他,接受他,欣喜他,无论是高长胜这个杜撰出来的人物,又或是BOWIE这个真实的演员赋予了角色以生活的存在象征。
其实纵观82集的《珠光》,某些情节或许的确引人诟病,然而高长胜这个角色,由头至尾,总是那么清晰鲜活的存在。且随着剧情的推进,时时都会出现戏剧的高点,BOWIE用自然的、妥贴的表现手法步步铺陈,层层展现,使广大观者方便进入,并充满兴致地随着角色的命运一步步的或喜,或悲,或笑,或哭,或展颜,或蹙眉。
在未看《珠光》前,高长胜这个角色于我们所有的观众而言,应当是个完全陌生的人,要让这么一个陌生的角色由浅层的表相映入,延伸至深层的内心接受,无疑在艺术表演上,观众只能够,也是唯一一个可以接触了解的方式,便是通过演员于体现角色时所展现的气度、势态、神色、动作、谈吐来寻找踪影,实现虚构与真实的完美契合。而BOWIE于这些零零总总的细节处,抠得尤其入木三分。譬如,我们会时常看见长胜吃东西的镜头,不同的人他会有不同的吃法,予雅言他会突然象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样撒娇;予日东他会如同桌的兄弟们饮酒吃食;予母亲他就是孝顺的儿子满心满眼的关切;予阿发他成了十足的匪徒吃东西都是直接用手抓的;有的观众很不屑于这样的表现手法,认为过于草率、任性、莫名其妙,对于这样的看法,我只能很抱歉的说“因为你们根本就不懂得高长胜”。以“再平凡无奇的吃”表现长胜这个人物的或张扬、或谦顺、或爱恋、或热情等等的内心节奏,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渗入了对这个角色的塑造, 给观众带来视觉上的感官刺激,然后产生联想,最后得出感叹式的领悟——高长胜,要的就是这个味。
事实上,只要我们细细品味就能发现,BOWIE在塑造长胜这个角色时,他并未有一种固定的表演节奏,他知道推进的速度,更知道回荡旋转,即使是那些明明很平淡的细节,他也能靠着演绎节奏的收或放来贴合观众的对长胜的感受,然后再前前后后回荡几圈,在余音袅袅中了结。说BOWIE演绎人物能够“入木三分”真是说轻了,实际上他是靠演绎的节奏诱惑了广大观者并将我们心甘情愿的“圈”进去了,而使我们在感受了不同以往的角色魅力时,我们的心也被彻底的溶化了。
也缘于此,纵然长胜的性格再嚣张,再痞气,再任性,再口是心非,作为观众的我们非但不觉讨厌,且每个人都爱得牙痒痒的爱到了骨子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一切都得归功于BOWIE精心设计的每个动作,他走路时的动作幅度都比较大,整个人都晃来晃去的,感觉不出所谓的斯文气,说话时手里喜欢时不时的抓着某种小物件,例如吃的,玩的,很少见他一本正经正襟危坐,有一点痞,有一点淘,有一点拽,有一点狂野,那种有些类似无赖的匪气霸气呼之欲出,很妙。
然而,在21集(本人最爱,HC一下:)在厨房里做菜,以后与雅言共进餐时的长胜,那时的长胜看起来无比纯净剔透,他的眼睛所流露出来的光彩都是年轻的,映衬得整个人都心绪飞扬。此外这集BOWIE还有一个小细节把握得极好,日东在PUB调侃长胜的心情不错时,长胜一脸的戏谑和得意,被日东打趣而故作大气磅礴的掩饰,面对日东的一针见血却以戏剧化的鬼马表情实则为了蕴藏着心内的真实心思,仿佛信手拈来,随意点染,便形象的勾勒出一个口是心非的形象。
其实纵观82集的《珠光》,某些情节或许的确引人诟病,然而高长胜这个角色,由头至尾,总是那么清晰鲜活的存在。且随着剧情的推进,时时都会出现戏剧的高点,BOWIE用自然的、妥贴的表现手法步步铺陈,层层展现,使广大观者方便进入,并充满兴致地随着角色的命运一步步的或喜,或悲,或笑,或哭,或展颜,或蹙眉。
在未看《珠光》前,高长胜这个角色于我们所有的观众而言,应当是个完全陌生的人,要让这么一个陌生的角色由浅层的表相映入,延伸至深层的内心接受,无疑在艺术表演上,观众只能够,也是唯一一个可以接触了解的方式,便是通过演员于体现角色时所展现的气度、势态、神色、动作、谈吐来寻找踪影,实现虚构与真实的完美契合。而BOWIE于这些零零总总的细节处,抠得尤其入木三分。譬如,我们会时常看见长胜吃东西的镜头,不同的人他会有不同的吃法,予雅言他会突然象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样撒娇;予日东他会如同桌的兄弟们饮酒吃食;予母亲他就是孝顺的儿子满心满眼的关切;予阿发他成了十足的匪徒吃东西都是直接用手抓的;有的观众很不屑于这样的表现手法,认为过于草率、任性、莫名其妙,对于这样的看法,我只能很抱歉的说“因为你们根本就不懂得高长胜”。以“再平凡无奇的吃”表现长胜这个人物的或张扬、或谦顺、或爱恋、或热情等等的内心节奏,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渗入了对这个角色的塑造, 给观众带来视觉上的感官刺激,然后产生联想,最后得出感叹式的领悟——高长胜,要的就是这个味。
事实上,只要我们细细品味就能发现,BOWIE在塑造长胜这个角色时,他并未有一种固定的表演节奏,他知道推进的速度,更知道回荡旋转,即使是那些明明很平淡的细节,他也能靠着演绎节奏的收或放来贴合观众的对长胜的感受,然后再前前后后回荡几圈,在余音袅袅中了结。说BOWIE演绎人物能够“入木三分”真是说轻了,实际上他是靠演绎的节奏诱惑了广大观者并将我们心甘情愿的“圈”进去了,而使我们在感受了不同以往的角色魅力时,我们的心也被彻底的溶化了。
也缘于此,纵然长胜的性格再嚣张,再痞气,再任性,再口是心非,作为观众的我们非但不觉讨厌,且每个人都爱得牙痒痒的爱到了骨子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一切都得归功于BOWIE精心设计的每个动作,他走路时的动作幅度都比较大,整个人都晃来晃去的,感觉不出所谓的斯文气,说话时手里喜欢时不时的抓着某种小物件,例如吃的,玩的,很少见他一本正经正襟危坐,有一点痞,有一点淘,有一点拽,有一点狂野,那种有些类似无赖的匪气霸气呼之欲出,很妙。
然而,在21集(本人最爱,HC一下:)在厨房里做菜,以后与雅言共进餐时的长胜,那时的长胜看起来无比纯净剔透,他的眼睛所流露出来的光彩都是年轻的,映衬得整个人都心绪飞扬。此外这集BOWIE还有一个小细节把握得极好,日东在PUB调侃长胜的心情不错时,长胜一脸的戏谑和得意,被日东打趣而故作大气磅礴的掩饰,面对日东的一针见血却以戏剧化的鬼马表情实则为了蕴藏着心内的真实心思,仿佛信手拈来,随意点染,便形象的勾勒出一个口是心非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