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民生]惊!招远一门市老板一夜砍掉10棵绿化苗树
春意盎然的时节,争艳的百花和新增的绿意不时让我们驻足流连,然而在这美好的胜景之下却也有着不和谐的音符。
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梦芝中队接到举报:玲珑路隆都商务宾馆门前多颗苗木一夜之间被砍断。执法人员当即赶往事发地,经现场清点隆都宾馆门前绿化带内共有10颗直径约8、9公分的木槿花木被人用锯从根部锯断。
执法人员在查看现场分析判断后随即对周边门市逐一进行调查取证,当问及**门市刘姓负责人时,露出了马脚。在执法人员的催问下他承认苗木是他所砍伐,原因是这些苗木挡住了店面的招牌。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将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对其处以苗木3至5倍处罚。
我们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应遵守城市绿化相关条例,不要擅自砍伐破坏园林绿化苗木,共同维护园林绿化成果。
法律链接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移植的,必须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下的,由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二)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上的,由设区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二)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修剪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四)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损坏绿化设施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春意盎然的时节,争艳的百花和新增的绿意不时让我们驻足流连,然而在这美好的胜景之下却也有着不和谐的音符。
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梦芝中队接到举报:玲珑路隆都商务宾馆门前多颗苗木一夜之间被砍断。执法人员当即赶往事发地,经现场清点隆都宾馆门前绿化带内共有10颗直径约8、9公分的木槿花木被人用锯从根部锯断。
执法人员在查看现场分析判断后随即对周边门市逐一进行调查取证,当问及**门市刘姓负责人时,露出了马脚。在执法人员的催问下他承认苗木是他所砍伐,原因是这些苗木挡住了店面的招牌。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将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对其处以苗木3至5倍处罚。
我们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应遵守城市绿化相关条例,不要擅自砍伐破坏园林绿化苗木,共同维护园林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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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移植的,必须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下的,由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二)一处一次砍伐或移植树木10棵以上的,由设区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二)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修剪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四)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损坏绿化设施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