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在河堤边跑步,被一只不拴绳的狗追,我跑上一块石头后要求狗主人拴绳,然后主人开始咒骂,我说你如果不拴绳万一咬到我那我就只能取证,然后开始手机收集证据。他们家的孩子开始打我抢我手机。我一个人最后被他们三个人打到地上。我选择报警。xxx公安局警察来了,由于下班时间说我的错。没被咬就不得维权,大言不惭说这事不归警察应该找社区。并且指责我说我是侵犯隐私权。让我们息事宁人,并且没有任何指责遛狗不拴绳。主要针对我不该报警,毕竟我只有一个人还是个20岁的姑娘,势单力薄。
最后回家查阅相关法律规定,(1)遛狗不拴绳如果对于别人造成安全威胁属于违法。(2)2002年法律规定,如果个人录制是为了合理保留证据,并未造成公共利益损失以及非法获取比如窃听,违法安装摄像头。那么是合理取证。
最后被打这事和不拴绳这事完全没被重视。只指责了我没被咬报警和录制证据。
大家怎么看!
最后回家查阅相关法律规定,(1)遛狗不拴绳如果对于别人造成安全威胁属于违法。(2)2002年法律规定,如果个人录制是为了合理保留证据,并未造成公共利益损失以及非法获取比如窃听,违法安装摄像头。那么是合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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