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双重预防机制?
"双重预防机制"即"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要有两方面要求,一是要求企业全面辨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风险、对辨识出来的风险进行分级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二是要求政府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从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主要存在的"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二、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根据文件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意见:各地区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各省级安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河南省出台了豫政办〔2018〕68号
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立覆盖各地、贯穿各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到2020年,与2017年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风险隐患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
四、洛阳市推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一阶段,示范引领阶段,2019年5月前,主要任务是从现有基础较好的企业中选择一批示范企业,创建成为标杆企业,为第二第三阶段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第二阶段,重点覆盖阶段,2019年9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在第一批标杆企的基础上,将示示范范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扩大到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中小企业,扩大到城乡支撑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为第三阶段实现各种类型企业全覆盖、市县整体推进创造条件。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10月底前。主要任务是通过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产业园区全覆盖、加快向小微企业延伸、加快向安全生产各领域延伸,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双重预防体系。
完善信息支撑平台,要充分依靠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智能化信息平台,有效保障和支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抓好两个方面平台的建设:一是企业平台建设。要广泛借鉴先进企业的建设运行经验,聘请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化公司对企业信息化平台进行改造升级,适应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需要。所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示范企业都要有先进的信息化平台支撑,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并实现与省综合信息平台的实时数据联通。二是监管平台建设。市级监管平台依托省级监管平台部署,县级层面不再单独建设,依托省市综合平台部署,防止出现数据孤岛、增加应用成本、造成资金浪费;市安委办要会同市直相关行业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研究监管平台的应用推广和完善建议,不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信息化水平;对于工业园区,要结合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先行探索;摸索出实现省市县三级共享、企业园区和重点单位互联互通的信息支撑网络平台。
五、双重预防体系的验收评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于2019年3月制定了《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评估标准共计100分。企业评估总分不少于80分合格。
评估标准中,基本要求8分、风险分级管控30分、隐患排查治理36分、信息化管理20分、持续改进6分。
"双重预防机制"即"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要有两方面要求,一是要求企业全面辨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风险、对辨识出来的风险进行分级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二是要求政府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从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主要存在的"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二、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根据文件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意见:各地区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各省级安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河南省出台了豫政办〔2018〕68号
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立覆盖各地、贯穿各行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到2020年,与2017年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风险隐患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
四、洛阳市推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一阶段,示范引领阶段,2019年5月前,主要任务是从现有基础较好的企业中选择一批示范企业,创建成为标杆企业,为第二第三阶段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第二阶段,重点覆盖阶段,2019年9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在第一批标杆企的基础上,将示示范范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扩大到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中小企业,扩大到城乡支撑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为第三阶段实现各种类型企业全覆盖、市县整体推进创造条件。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10月底前。主要任务是通过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产业园区全覆盖、加快向小微企业延伸、加快向安全生产各领域延伸,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双重预防体系。
完善信息支撑平台,要充分依靠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智能化信息平台,有效保障和支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抓好两个方面平台的建设:一是企业平台建设。要广泛借鉴先进企业的建设运行经验,聘请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化公司对企业信息化平台进行改造升级,适应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需要。所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示范企业都要有先进的信息化平台支撑,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并实现与省综合信息平台的实时数据联通。二是监管平台建设。市级监管平台依托省级监管平台部署,县级层面不再单独建设,依托省市综合平台部署,防止出现数据孤岛、增加应用成本、造成资金浪费;市安委办要会同市直相关行业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研究监管平台的应用推广和完善建议,不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信息化水平;对于工业园区,要结合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先行探索;摸索出实现省市县三级共享、企业园区和重点单位互联互通的信息支撑网络平台。
五、双重预防体系的验收评估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于2019年3月制定了《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评估标准共计100分。企业评估总分不少于80分合格。
评估标准中,基本要求8分、风险分级管控30分、隐患排查治理36分、信息化管理20分、持续改进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