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纯顺吧 关注:389贴子:1,485

找到当年有关于老师的文章,《知音》里面的。文章的立意我不赞同。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有关探险家余纯顺的内容的文章太少了,有的也是千篇一律的雷同内容。不是我想要的。于是我想找找当年的文章,更接近真实。终于找到一篇1997年出版的文章,《知音》里面的。终于找到了我所关心的内容:余老师的家庭境况。
   虽然文章的立意我非常地不以为然,但我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的余老师。我为什么不直呼余纯顺呢?是因为他是让我尊敬的人。余是让我景仰的当代人中仅有的几个。
   为了让更多喜欢于老师的人了解他,我就把这篇文章传上来,共同分享。


1楼2009-10-17 11:20回复
    拍了照片,不知道怎么上传。正在研究,然后上传。


    2楼2009-10-17 11:21
    回复
      • 117.35.21.*
      余纯顺很有个人寐力,探险家自余哥之后日渐增多,但都没余有吸引力.和余哥在一起很愉快.很有宣传报道的价值.这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当年对余的关注可以使他本人,媒体和国民三方都有影响价值.可惜一时疏忽大意导致千古遗憾.


      3楼2009-10-17 18:10
      回复
        楼上说得很好,很真切。不像现在的愤青匆忙断言,对待什么都有种不以为然。
           余老师徒步的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户外是何物。余老师当时只有一顶蓝帐篷和一双解放鞋就上路了。反观现在大量的户外用品滚滚而来,当然谁都可以户外了。就降低了探险的含量。在也没有出现于老师那样的人。
           说这些还在其次,其实于老师的人格魅力才是他得以让人久久难以忘怀的原因。他对生活的态度是最让我赞叹的。那种遇到挫折后的选择是常人做不到的,对待他执着的事业诚实踏实的作风是当代任何一个人都难以做到的。说他走过了4.2万公里没有虚头,我是确信无疑的。


        4楼2009-10-22 15:46
        回复
          整整四年,楼主应该摸清楚怎么上传了


          IP属地:湖北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10-06 17:32
          收起回复
            上传啊,难道说说而已以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0-24 20:28
            回复
              貌似晚了一年,仍然不见上传


              IP属地:广东7楼2014-02-13 10:27
              回复
                又20天了,还不上传啊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4-03-02 23:13
                回复
                  楼主去哪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6-04 14:49
                  回复
                    我想沿着余纯顺老师当年的路线,去拜访他日记中提到的人和地方,希望能支持一下!


                    10楼2014-06-15 13:56
                    回复
                      已经2015年了,楼主可找到了上传的办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7-10 06:59
                      回复
                        楼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8-07 03:40
                        回复
                          楼主可能去探险了


                          IP属地:河南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13楼2015-09-09 17:17
                          回复
                            楼主啊楼主,你在哪里?


                            14楼2015-11-04 11:19
                            回复
                              楼主?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1-01 06: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