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设立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一)河南女子职业学院为新建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省妇联举办和管理,办学经费由省妇联参照省管同类学校经费标准予以保障。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河南女子职业学院主要面向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该校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开设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电子商务、社会工作5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省妇联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省教育厅要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关于设立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一)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新建民办非营利性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河南华信阳光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办学经费主要由举办者参照省管同类学校经费标准自筹解决。安阳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要面向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该校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5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安阳市政府和省教育厅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关于设立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一)南阳科技职业学院为新建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南阳市政府和邓州市政府共同举办和管理,以南阳市政府管理为主。南阳市政府和邓州市政府要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参照省管同类学校经费标准保障学校经费投入。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南阳科技职业学院主要面向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该校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开设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控技术、艺术设计、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5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南阳市政府和邓州市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省教育厅要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
(一)河南女子职业学院为新建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省妇联举办和管理,办学经费由省妇联参照省管同类学校经费标准予以保障。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河南女子职业学院主要面向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该校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开设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电子商务、社会工作5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省妇联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省教育厅要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关于设立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一)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新建民办非营利性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河南华信阳光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办学经费主要由举办者参照省管同类学校经费标准自筹解决。安阳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要面向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该校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5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安阳市政府和省教育厅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关于设立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一)南阳科技职业学院为新建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由南阳市政府和邓州市政府共同举办和管理,以南阳市政府管理为主。南阳市政府和邓州市政府要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参照省管同类学校经费标准保障学校经费投入。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南阳科技职业学院主要面向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该校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开设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控技术、艺术设计、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5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南阳市政府和邓州市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指导学校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省教育厅要定期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