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南大凶手,大概率麻某的弟弟,即散文作者,即知乎好几个账号,“金陵旧梦”包括几个匿名账号的拥有者,以及贴吧用户“江苏华贸大厦”,后改名“诗人的眼泪”。诗人的眼泪后来澄清说他只是带入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但是很难让人信服,大家仔细看看他发的散文就知道,知道普通人不知道的太多细节以及jf没有公布的消息了。
证据如下,散文作者描述,案发现场,是一个有天窗的二层屋子,为什么要选择有“天窗”的环境,可能更有意境吧。(知乎博主:饭小小同学,和网友仔细看过谷歌地图,附近真的有一栋有天窗的小楼,可以推断散文作者绝对在南大附近住过相当一段长时间,而且一般人怎么知道一个小楼上面有天窗?)
为什么认为散文作者和知乎几个账号都是一个人?
文笔极其接近,喜欢几个字就一个断句,文笔极好,因此推测凶手应该相当喜欢读文学作品,并且“金陵旧梦”提到过很喜欢看苏联6、70年代的文学作品。知乎只要是有关南大的论坛,几乎都有“金陵旧梦”和“匿名用户”的回答,大家可以直接在知乎搜“金陵旧梦”就可以看到别的网友发的证据,后面“金陵旧梦”这个账号改名“明月酒楼”了。
而发布散文的贴吧用户“江苏华贸大厦”,刚开始发布散文的时候,上文不对下文,逻辑不清晰,喜欢爆出口,用低俗下流的词语。之后改名“诗人的眼泪”,瞬间文笔都不一样了。因此推测,麻某在被抓之后,账号给了弟弟用,弟弟后来还开了好几个别的论坛的账号。
知乎匿名用户,提到该案为家庭犯案,同时提到曾服过兵役,因此身体较为强壮,心里素质较高,同时提到碎尸的工具为一把铡刀,因为发出的噪音小。且提到父亲在军区工作这一细节,父亲是军人,可能在兄弟两小时候,经常打孩子,造成孩子心里扭曲。
装尸块的包有枪械的压痕,家里又有军人,有枪,喜欢打猎,合理!散文作者还在“麻某”被逮捕前,详细描述过麻某的样貌,还发布过沛县的街道雪景(知乎网友分析,那张雪景大概率在沛县)。因此,散文作者和麻某有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大。
南大附近大大小小的失踪案发生了4、5起,想想看,方圆几公里,不到十年出了4、5个变态强奸犯?可能性极低。
基于以上观点,因此我推测,
第一次案件,也就是92年的南医大,麻某初次犯案,当时经验不足,被保安拿手电筒照到了脸,并且留下了DNA,所以是有瑕疵的,但那个时候心里素质已经相当好,案发过后,不忘去洗手,跺脚,企图清除鞋底的血迹。事发后,和弟弟一起住在南大附近,没想到弟弟邂逅了一名南大女大学生,并且因为不明因素将其杀害,而后弟弟向哥哥寻求帮助,此时哥哥“麻某”已经4年没犯案,按耐不住心中的那股兽性,随即答应帮弟弟解决后事。 因为第一次作案,手法不够成熟,而这一次,有了之前的经验,决定不留任何痕迹,也就是“碎尸”,大家做过饭的都知道,切生肉,不好切,熟肉,好切!
于是,哥哥负责在家里煮尸,分尸,弟弟负责抛尸,分工合作。毕竟一个人要分尸2000余块,还带煮,工作量属实有点大,所以该案绝对不止一个人。96南大案情过后,弟弟哥哥两人成了搭档,先后犯下了,06,08,09失踪案,哥哥麻某后来有养狗的的信息,加上96有碎尸的经验,因此,后几起失踪案想找到尸体估计很难了。麻某后来被抓,因为只在第一次案件留下了犯罪证明,也就是DNA,只有92的证据,没有弟弟犯案的证据,自然不会供出后面这么几起和弟弟一起犯案了。
散文提到的细节太多,大家好好看看。我暂时先提几点,散文描述受害者是从二楼坠落的!可能是死因的直接因素,提到过父亲在家庭比较有威严,提到过哥哥有自己的商业帝国,(这里有夸大的成分,麻某,确实是大型国企的司机,包括有好几家公司的股份,但是不至于商业帝国,散文虚实结合,所以很难作为证据,毕竟不可能因为一篇散文,就去抓人,jf肯定比我聪明)提到自己是个瘸子,喜欢看书,和南大受害人是在一家书店认识的。
那么为什么凶手没事干到网络上面到处公布线索呢?有可能是因为对刁爱青有一丝丝歉意,毕竟是当时自己喜欢过的女人,所以潜意识里面是希望jf能抓到自己,但是又碍于家庭的声望,毕竟父亲在军区,不希望家庭颜面扫地,谁希望自己的两个儿子是碎尸2000块的变态?但是谁又想到哥哥都已经落网了,所以弟弟自首的可能性是有的,再就是网络上发布线索,希望jf能抓住自己
假如我的推测没有错,那么南大的主要凶手就是,麻某弟弟,以及麻某,包括好几起案件,但是也只是我的推测,各位假如有不同意见的,欢迎一起讨论。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猜测。
证据如下,散文作者描述,案发现场,是一个有天窗的二层屋子,为什么要选择有“天窗”的环境,可能更有意境吧。(知乎博主:饭小小同学,和网友仔细看过谷歌地图,附近真的有一栋有天窗的小楼,可以推断散文作者绝对在南大附近住过相当一段长时间,而且一般人怎么知道一个小楼上面有天窗?)
为什么认为散文作者和知乎几个账号都是一个人?
文笔极其接近,喜欢几个字就一个断句,文笔极好,因此推测凶手应该相当喜欢读文学作品,并且“金陵旧梦”提到过很喜欢看苏联6、70年代的文学作品。知乎只要是有关南大的论坛,几乎都有“金陵旧梦”和“匿名用户”的回答,大家可以直接在知乎搜“金陵旧梦”就可以看到别的网友发的证据,后面“金陵旧梦”这个账号改名“明月酒楼”了。
而发布散文的贴吧用户“江苏华贸大厦”,刚开始发布散文的时候,上文不对下文,逻辑不清晰,喜欢爆出口,用低俗下流的词语。之后改名“诗人的眼泪”,瞬间文笔都不一样了。因此推测,麻某在被抓之后,账号给了弟弟用,弟弟后来还开了好几个别的论坛的账号。
知乎匿名用户,提到该案为家庭犯案,同时提到曾服过兵役,因此身体较为强壮,心里素质较高,同时提到碎尸的工具为一把铡刀,因为发出的噪音小。且提到父亲在军区工作这一细节,父亲是军人,可能在兄弟两小时候,经常打孩子,造成孩子心里扭曲。
装尸块的包有枪械的压痕,家里又有军人,有枪,喜欢打猎,合理!散文作者还在“麻某”被逮捕前,详细描述过麻某的样貌,还发布过沛县的街道雪景(知乎网友分析,那张雪景大概率在沛县)。因此,散文作者和麻某有关系的可能性比较大。
南大附近大大小小的失踪案发生了4、5起,想想看,方圆几公里,不到十年出了4、5个变态强奸犯?可能性极低。
基于以上观点,因此我推测,
第一次案件,也就是92年的南医大,麻某初次犯案,当时经验不足,被保安拿手电筒照到了脸,并且留下了DNA,所以是有瑕疵的,但那个时候心里素质已经相当好,案发过后,不忘去洗手,跺脚,企图清除鞋底的血迹。事发后,和弟弟一起住在南大附近,没想到弟弟邂逅了一名南大女大学生,并且因为不明因素将其杀害,而后弟弟向哥哥寻求帮助,此时哥哥“麻某”已经4年没犯案,按耐不住心中的那股兽性,随即答应帮弟弟解决后事。 因为第一次作案,手法不够成熟,而这一次,有了之前的经验,决定不留任何痕迹,也就是“碎尸”,大家做过饭的都知道,切生肉,不好切,熟肉,好切!
于是,哥哥负责在家里煮尸,分尸,弟弟负责抛尸,分工合作。毕竟一个人要分尸2000余块,还带煮,工作量属实有点大,所以该案绝对不止一个人。96南大案情过后,弟弟哥哥两人成了搭档,先后犯下了,06,08,09失踪案,哥哥麻某后来有养狗的的信息,加上96有碎尸的经验,因此,后几起失踪案想找到尸体估计很难了。麻某后来被抓,因为只在第一次案件留下了犯罪证明,也就是DNA,只有92的证据,没有弟弟犯案的证据,自然不会供出后面这么几起和弟弟一起犯案了。
散文提到的细节太多,大家好好看看。我暂时先提几点,散文描述受害者是从二楼坠落的!可能是死因的直接因素,提到过父亲在家庭比较有威严,提到过哥哥有自己的商业帝国,(这里有夸大的成分,麻某,确实是大型国企的司机,包括有好几家公司的股份,但是不至于商业帝国,散文虚实结合,所以很难作为证据,毕竟不可能因为一篇散文,就去抓人,jf肯定比我聪明)提到自己是个瘸子,喜欢看书,和南大受害人是在一家书店认识的。
那么为什么凶手没事干到网络上面到处公布线索呢?有可能是因为对刁爱青有一丝丝歉意,毕竟是当时自己喜欢过的女人,所以潜意识里面是希望jf能抓到自己,但是又碍于家庭的声望,毕竟父亲在军区,不希望家庭颜面扫地,谁希望自己的两个儿子是碎尸2000块的变态?但是谁又想到哥哥都已经落网了,所以弟弟自首的可能性是有的,再就是网络上发布线索,希望jf能抓住自己
假如我的推测没有错,那么南大的主要凶手就是,麻某弟弟,以及麻某,包括好几起案件,但是也只是我的推测,各位假如有不同意见的,欢迎一起讨论。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