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出台已14年了。为了促进直销行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国家已启动直销法规修改的程序,对此,直销行业充满着期待。那么直销法规的修改,有何深远意义:
云尚新科奇:一是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
云尚新科奇:宏观上看,我国总需求的平稳态势没有转变,但需求趋弱的压力更加突出。随着中美经贸摩擦升级,我国商品出口受到一定影响,外部需求将有所减弱。同时,国内坚持推进去杠杆、控债务、严监管、抑房价、强环保等重要政策,使得各项紧缩效应同时释放,国内外风险和挑战交织叠加,对经济平稳运行产生了较大压力,市场信心和社会预期受到一定影响。从供给侧看,部分供给过剩问题得到了较好处理,但有效供给不足问题还有待解决。目前,我国技术创新能力有所增强,但在全球的竞争力还有待提升,我国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但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够,这些制约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进度,制约着我国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位势,制约着我国长期发展的内生动力。
云尚新科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直销企业无疑是生力军。在当前我国供需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直销企业作为一个微观层面,目前迫切需要调整生产关系。《直销管理条例》通过14年的贯彻执行,已初步完成了其阶段性的任务,政府对其中的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直销行业发展的条款应该要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比如,开放多层次直销、直销产品目录的增加、直销地域的扩大,等等,政府要根据目前直销行业发展的实际,作些适当的调整。这将对直销行业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疑是一个重大促进。如果我们不对直销法规作调整,那么生产关系就会严重阻碍直销行业生产力的发展,直销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难以深化。所以,现在启动直销法规的修改,将有利于直销行业进一步创新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
云尚新科奇:二是有利于政府对直销行业的监管服务。
云尚新科奇: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了三份规范性文件:一是2018年4月3日发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7号 ),二是2018年4月8日下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8号),三是2018年4月23日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竞争〔2018〕9号)。大家知道,除2007年的《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直字〔2007〕263号)外,就未再有过多的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意见出台。2018年三个文件的出台,一方面是加大了直销监管的力度,另一方面也是直销法规要作修改的一个重要信号。
云尚新科奇:应该看到,过去用《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来监管直销行业,带来了很多的困难。今年两会上民盟中央的提案就认为,当前直销与传销的概念不清晰,法规可执行度低;政府对于直销行业情况掌握不全面。为此,民盟中央在提案中提出,建立直销员退出机制、直销监管模式逐步向以民事诉讼为主体过渡、降低直销企业牌照门槛、取消拿照企业的区域限制、完善直销员的登记备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建议来促进直销行业的规范发展。
云尚新科奇:直销法规修改后,有利于政府全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直销市场监管体系,对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监管。比如,修改的直销法规明确划分各级监管职责,并对直销违规案件办案权限作出明确界定,对直销企业培训、会议、集会活动的日常监管进行明确规定。又如,逐步建立直销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环节进行全程调查,形成评价分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直销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制度。这样,监管部门的任务就是一抓大要案,二抓指导,三抓规范,对违法严重的直销企业,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
来源:当代直销网 / 注:内容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