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一家机械公司工作,从2019年3月工作至2020年3月(由于疫情原因,截止3月6日未收到公司上班通知),我才知道她在过年后初六收到同事消息,告之老板让财务停掉其社保缴纳手续,准备不要我老婆工作了。她准备马上去重新找新工作。
我认为企业开除员工太随便了,即没老板亲自告之,公司也不书面下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仅让其他员工告诉,并且疫情期间也不通知员工什么时候上班。
我认为我老婆在公司并未违法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就与老婆一起于3月6日去她公司要求公司开具正式的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同时主张企业作出下面相关赔偿:
1、由于公司开除员工不能仅安排其他同事告之,必须要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此该通知3月6日才算出具,那公司理应为员工支付2020年2月与3月的社保(公司部分)。
2,在疫情期间的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由于在该公司工作满6个月(共12个月),公司解雇员工却要支付员工补偿金1个月,由于属违反劳动法进行解雇,应以双倍计算。
4、后我老婆说公司一直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经上网查询,发现《劳动法》第82款规定,企业需要支付过去工作一年的双倍工资,即还要赔偿员工12月的工资。
5、由于没签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企业赔偿员工每个月周六、周日的双倍加班工资(每个月休息两天)。
我认为企业开除员工太随便了,即没老板亲自告之,公司也不书面下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仅让其他员工告诉,并且疫情期间也不通知员工什么时候上班。
我认为我老婆在公司并未违法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就与老婆一起于3月6日去她公司要求公司开具正式的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同时主张企业作出下面相关赔偿:
1、由于公司开除员工不能仅安排其他同事告之,必须要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此该通知3月6日才算出具,那公司理应为员工支付2020年2月与3月的社保(公司部分)。
2,在疫情期间的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由于在该公司工作满6个月(共12个月),公司解雇员工却要支付员工补偿金1个月,由于属违反劳动法进行解雇,应以双倍计算。
4、后我老婆说公司一直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经上网查询,发现《劳动法》第82款规定,企业需要支付过去工作一年的双倍工资,即还要赔偿员工12月的工资。
5、由于没签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企业赔偿员工每个月周六、周日的双倍加班工资(每个月休息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