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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特别不想要,主要因为身体不太好,怀孕前期又吃了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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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特别不想要,主要因为身体不太好,怀孕前期又吃了药,怕生下来不健康。头胎是男宝。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20-03-03 17:01回复
    亲,没事的,你是在孕早期吃的药,孕早期属于安全期,安全期内用药是不会影响到宝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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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怀孕一个月内服用药物属于一种全有或者全无的情况,即要么胎儿受药物影响,会自己流掉;要么不受影响,是正常和健康的。也就是说如果胎儿受到药物影响的话会发生自然流产的情况,如果存活下来,就说明胎儿没有受到药物影响,一般是正常和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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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可以留下宝宝。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3-0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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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3 0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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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亲,诚恳的劝你不要堕胎,堕胎是杀生 是有非常严重的果报的,我以我亲身经历劝你不要堕胎 我因为堕胎 家里遭受了很多的不幸的事 不要堕了 把孩子生了吧 他是跟你有缘的 切记不要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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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胎会有很惨的果报的 ,我是堕过两次胎的人,堕胎以后的这些年来,原本幸福的家庭老是这事那事。我女儿原本聪明学习好,后来变坏不孝父母、学坏、老大年纪嫁不出去;我老公生病长肿瘤,花光了家里的钱。现在我学佛了,才明白这都是我堕胎的 果报,现在我后悔到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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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妈年轻时生了我2年后,又怀了孕,因为当时计划生育规定生二胎要丢工作、罚款,结果我妈妈堕胎了。几十年来她一身都是病,痛苦不堪,前几年又得了冠心病。前段时间她去医院检查肾炎,结果b超医生说肾里有一个小的阴影,疑似肿瘤,我估计很可能是肾癌早期,现在她都不敢去复查。我妈妈堕胎也间接影响到了我。我从小就患有强迫症,走霉运,现在也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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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有一个邻居,她姓盆。她年轻时怀了二胎后,因为家庭穷就堕胎了。后来患了抑郁症,非常痛苦,想和老公离婚,后来在医生的劝说下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但后来40多岁时又患了癌症,死了。堕胎真的是有因果报应的啊,请您三思!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3-0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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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怀孕前期只吃了几次或几天的药,属于短期用药,吃的药的总剂量很小,所以不足以影响到宝宝,所以宝宝一般情况下是正常和健康的,可以留下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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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情况您可以看一下下面这篇医学文章,看了您就会明白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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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应当轻易评估孕期用药的致畸风险》
        河北人民医院 生殖遗传科 医生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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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分为很多种,有致畸性的一类和无致畸性的一类。因此没有必要盲目的担心所有的药物都有致畸效应。
        绝大多数药物孕期使用都是安全的,即使有致畸性的药物在孕期短期使用也是相对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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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有药物致畸风险的药物只有在超过人类常规使用剂量数倍时才有致畸可能,但是在常规剂量下使用却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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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个体差异,即使用了有致畸风险的药物也不一定会对胎儿造成出生缺陷。反而虽然只有极少数人会导致出生缺陷,如果能证实这种出生缺陷和药物有关系,则会提示这个药物有致畸效应而孕期禁用。但其实胎儿真正受到影响的可能性却是极小的,这个极小的风险可能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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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可能的致畸性存在所以建议孕期禁用,但是因为致畸性极小而不建议孕期不经意使用后而盲目的放弃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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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成药更像是食品与保健品,因为绝大多数中成药连其是否有药效都没有被证实,目前没有发现某种中成药存在致畸效应。政府没有强制中成药证明其药效也没有强制其明确有无致畸风险。所以这些中成药在其它国家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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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致畸风险的药物中,去评估药物的具体致畸风险应当建立如下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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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期用药的致畸风险好比吸烟导致肺癌的风险。我们都知道吸烟可以导致肺癌,但是这里所指的吸烟是长期吸烟而不是曾经吸过几支烟。医学上最常用的计算患者吸烟和肺癌之间关系的公式是:每天吸烟天数×吸烟年数=400支年时吸烟才和肺癌有相关性。
        例如每天吸烟10支×吸 烟40年=400支年;例如每天吸烟20支×吸烟20年=400支年。
        只有达到400支年时患者才是肺癌发生的高危人群。也就是说每天吸烟的支数只有累积到一定的程度才和肺癌有一定的关系。而不是偶尔吸烟就会导致肺癌。如果一个人仅仅抽过几天的烟我们根本不考虑致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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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一个女人孕后用了短短几天的药也没有评估致畸风险的价值。由此推理孕期用药如果药物作为一种不良因子产生致畸效应也是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致畸效应。这个程度就是胚胎接触药物的总剂量,这个总剂量才是致畸的必须条件,其中应当包含单次使用剂量以及给药持续时间。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时间,持续用药将对胚胎发育产生持续的干扰,干扰的时间越长对胎儿的影响风险越大。其次就是单次给药剂量,同样一种药品不同的使用剂量将达到不同的效果,超大剂量用药任何药物都有可能变成毒药,不仅是致畸且对母体将构成威胁。最后才是考虑药物的种类。而我们目前临床上进行的致畸风险评估只是针对药物的种类进行评估而忽视了持续使用药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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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畸风险=具体药物自身性质×胚胎总体接触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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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胚胎总体接触剂量=用药方式×单次用药剂量×持续用药时间
        (用药持续时间越短越没有评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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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逻辑是因为:就像药物治病一样,首先这个药物属性能治病,其次只有达到一定的剂量并持续一段时间才有可能有治病的作用,并没有金庸小说中“九花玉露丸”般立竿见影的功效。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3-0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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