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齐、梁之际,散号将军制度曾发生很大变化。《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叙之甚详,但后人皆以其为无权之虚号,故未加以注意。事实上,梁朝对散号将军制度的改革,有其重要意义。将梁、陈之制与宋、齐之制仔细加以比较,便可发现,这一改革是起自寒门将帅的南朝皇族巩固和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一种手段,是士族门第界限在当权寒人势力操纵下日趋制度化的表现。纵观魏晋隋唐之际散官制度的整个形成过程,还可看出,这是其间的一个重要阶段,标志着所谓“本阶”之制的初步形成。现详述如下。
天监七年,梁武帝下令革选,丞相以下内职“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散号将军则单成一类,“叙于百司之外”。其中流内将军一百二十五号,分为十品、二十四班,流外将军十四号,分为八班。普通六年,又增置流内将军一百号,共十班。大通三年,又对个别军号做了改动和调整,“遂以定制”。凡二百四十二号,三十四班,“亦以班多为贵”, “同班以优劣为前后”, “制簿悉以大号居后,以为选法自小迁大也”, “转则进一班,黜则退一班”。陈承梁制,设流内将军二百三十七号,分为九品,其名大体与梁相同。流外将军,《隋志》不载,可能仍依梁旧。
天监七年,梁武帝下令革选,丞相以下内职“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散号将军则单成一类,“叙于百司之外”。其中流内将军一百二十五号,分为十品、二十四班,流外将军十四号,分为八班。普通六年,又增置流内将军一百号,共十班。大通三年,又对个别军号做了改动和调整,“遂以定制”。凡二百四十二号,三十四班,“亦以班多为贵”, “同班以优劣为前后”, “制簿悉以大号居后,以为选法自小迁大也”, “转则进一班,黜则退一班”。陈承梁制,设流内将军二百三十七号,分为九品,其名大体与梁相同。流外将军,《隋志》不载,可能仍依梁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