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2013年9月2日当天上午,我和我妈妈去荆楚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报名,钱都已经上交了,我报的是可以在学校与通过高考考上荆楚理工学院的大学生一起上课的这种,我因为在学校希望跟通过高考考上荆楚理工学院的大一学生一起住宿。而跟我妈妈发生了一点争执,而在姓赖的女老师面前摔了手机,我当时的力量真的只是很小的力量,就在这件事情过后的第二天,9月3日的上午,姓赖的女老师就给我妈妈打电话,让我和我妈妈去一趟学校,就跟我和我妈妈说:“班级里的学生和住宿的学生已经满了,就让我读发了书在家里学的这种。”这个理由我和我妈妈觉得无论怎样都站不住脚,如果是这个理由,当初就不应该让我和我妈去报名,可是无论我和我妈妈怎么好言相劝,劝了有一个多小时,甚至都下跪了,姓赖的女老师依然还是这个决定,然后我妈妈就认为发了书在家里学习算什么意思,我妈妈就决定全额退款了。这个决定完全是她自己下的决定,成人教育学院的领导根本都不知道。后来因为我妈妈跟我赌气,我也不是很勇敢,我和我妈妈都没有主动去找荆楚理工学院由于是在荆楚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院长解决这件事情。已经报名了。我没有办法读其他学校的成人高考,搞得我无法上学。
当时赖老师就是一位旁观者,并没有参与我和我妈妈的吵架,只是在旁边劝了几句而已。
我就这样被开除了,我真的感到太冤枉了。按照荆楚理工学院的规定至于一定是开除的处理结果吗?赖老师的做法我认为完全是个人情绪必须要狠心才会绝对要做出开除我的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