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主要内容、评分标准和拟录取办法:
1.复试内容:政治、外语和综合复试,其中政治复试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2种;外语包括专业外语、口语与听力,分值100分;综合复试包括工程管理基础和综合能力测试,分值200分。以上内容均采用个人面试形式。
2.复试分数计算方法:每个复试小组由7名专家组成,每名专家独立打分,该专家给出的复试成绩=外语成绩+综合复试成绩,去掉复试成绩的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其余5名专家给出的复试成绩算术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
3.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成总分的计算方法:最后总成绩=全国联考成绩*50%+复试成绩*50%。
4.根据总分的拟录取规则: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
1.体检: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满分值的60%);
3)体检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