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3月13日交20万在贵公司东莞铜雀台定购了一套小别墅18栋(朝西向)!因受疫情的影响及自身的条件,约定好2020年4月底凑齐三成首付,因在2020年3月22日了解到另一套别墅22栋(朝东向)比原那套折后贵多7万元,经过家人一晚商量决定换房号!于2020年3月22日中午10点左右还跟销售确定好22栋折后的总价,由是未吃午饭于12:20分左右赶至贵公司的销楼中心跟销售表明来意由原来的18栋更换成22栋,贵公司的销售的各种理由不愿换!说价格涨了!要换不能享受同样的折扣?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国家规定,于情于法我是有权换房及享受同样的折扣!有说理的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