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新冠病毒肺炎
第十四例患者行动轨迹
患者,女,十厂二矿职工,亲属为确诊病例。居住地:大庆市景程小区。无武汉出行史,有与武汉返程人员接触史。目前在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
1月19日17时与其丈夫驾驶私家车到萨尔图机场接武汉旅居人员董某,将董某送至让胡路区阳光嘉城后返回景程小区家中。
1月20日8时左右在景程小区北门外悦购超市购物,支付宝付款后返回家中,未外出。超市7时开门,当天工作人员14人,截止到孔某离开超市时有23人购物。
1月21日,早上8点左右在其丈夫陪同下步行(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大庆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专家门诊于8点半左右就诊,就诊期间该患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诊后直接步行返回家中(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月22日-23日在家未外出。
1月24日早上8点从景程小区家中坐班车(黑EB1293)到单位(十厂二矿)上班,24-27日期间与一位同事同上夜班,三餐与七位同事共同进餐。其他时间独自在寝室休息。27日早下班,坐班车(黑EG7796)于中午12点左右到创业城小区公婆家。
1月28日因武汉旅居人员董某确认为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例,该患被确定为董某的密切接触者,嘱其就地居家医学观察,未外出。
2月2日下午自觉发热,自测体温37.3℃,干咳,由让胡路区疾控中心通过让胡路区人民医院120转运专车(随行医护人员均采用二级防护)将其接送至龙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醒:
在上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活动的人员,可能与确诊患者存在接触的,请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自即日起连续14天,坚持自行居家隔离,每天监测体温。确无居家隔离条件的,请联系所在社区村屯、街道乡镇或各区县(市)政府。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好口罩,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庆市萨尔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0日